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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關注《私立學校實務守則》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2月6日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關注教育局制定《私立學校實務守則》,提升私立學校辦學水平,他有以下三點關注。 第一,關於費用規管。守則提及,如學校因配合學與教、學校發展、基建工程等長遠財務需要,而擬向家長收取資本費、債券、提名權費等,須事先向教育局申請並獲批准。林振昇議員指債券當中帶有投資性質,家長或未必充分理解相關風險,或有機會承受財務損失,希望當局在審批此類項目申請加強把關,以保障家長權益。 第二,關於停辦程序。守則要求若學校作出停辦決定後,應於擬停辦學年開始前的至少 6 個月敲定停辦安排的細節,並通知家長。林振昇議員指過往不少家長直至學校「拉閘」才得悉停辦消息,情況並不理想。由於教育局要求私立學校須保留帳目和憑單不少於七年,他詢問當局會否加強對私立學校財務狀況的審查,並在發現個別學校財政出現風險時及早介入,以保障學生福祉為大前提。 第三,關於借殼辦學問題。守則提及,未經教育局事先批准,教育局禁止私立學校與其他機構合作開辦正規課程。林振昇議員關注若私立學校在借殼辦學的同時,亦涉及違反《教育條例》其他條文,例如合辦機
6天前


【教育事務委員會】關注教師執業證書的申請要求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2月6日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關注教育局將會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的新規定。 根據教育局記錄,目前共有超過16萬人士持有檢定教員證,而當中有9萬人員為已達退休年齡、離開教育行業、沒有任職學校紀錄的人士,林振昇議員期望教育局能為這些有意重返教育崗位的人士提供具彈性的「旋轉門」機制。而文件提及,申請執業證書須符合包括獲得學校聘請、符合指定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通常居於香港等六項要求,有效期為三年。他詢問當局,有些老師可能離開了學校兩至三年,之後又回去教書,又或者出現學校停辦,教師被解僱的情況,其執業證書會否因此失效,會否影響他們尋找新工作?他亦關注部分教師現時於註冊補習社任教,新規定是否會對他們造成影響。 此外,通常居港亦是申請執業證書的要求之一。林振昇議員關注若部分人士在大灣區工作幾年後,再重返香港從事教學工作,這類情況是否符合通常居港定義。他希望局方明確定義,避免日後因理解不同而引起爭議。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回覆指,如果該名教師在轉校中間,不是一家駁一家,中間可能有數月無法接駁,但是執業證書仍在三年的有效期內
6天前


【教育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關注北都大學教育城的政策支援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1月27日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北都大學教育城的政策支援,以及引入教師執業證書的相關安排提出關注。 在推動北都大學教育城提速提效發展方面,林振昇議員指出,目前有不少於5間自資院校表示有意將部分教學設施遷入北都大學教育城,惟單靠院校自身資金未必足以應付相關設施開支。他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向自資院校推出新一輪的貸款計劃,或設立專項配對基金,由政府與院校按一定比例共同注資,供院校申請,以支援院校興建基礎設施。此外,他亦問當局會否考慮研究容許進駐教育城的院校錄取更多非本地學生,以提升教育城的吸引力,吸納更多具實力及具國際競爭力的自資院校進駐。他期望政府能以“特事特辦”方式,為自資院校在北都落戶擴容提供更具彈性的政策支援。 在引入教師執業證書方面,當局將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及定期更新要求,以確保所有任教於香港學校的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林振昇議員指個別人員在取得註冊教師資格後並未投身教學工作,或任教一段時間後轉行。當局若重新制定新的教師執業要求,應為這些人員提供「旋轉門」安排,讓有意重拾教鞭能通過持續專業進修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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