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2月21日的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討論,並關注到暑熱指數的問題。
林振昇議員首先認為新指引有聽到工會提出的意見,以分級制在不同級別有不同的休息時間,最嚴重可以停工。但在分級方面可以有些斟酌,例如暑熱指數超過32的只有出現過幾次、超過34基本上未出現過,可能氣溫到37、38度時,但指數仍未必可到34或32。林議員亦好奇暑熱指數到34會是一個什麼情景,勞工處是否可模擬一個34以上的情況,讓處長與議員一起去感受一下,做一些簡單搬運工作。
另外,文件中有提到假如到達指數的32或34,僱主若做了防暑措施,包括加裝風扇、通風等措施就可減少休息時間,林振昇議員認為僱主若做足措施當然無問題,但若然做得不足,如只加了2把風扇、氣溫並沒降低,休息時間卻大幅減少,當中的準則及執行是如何處理,希望勞工處可清晰解答。
林振昇議員亦問到勞工處可否在指引中加入如暑熱指數下要停工時,建議僱主不要扣減工資,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中亦有指出,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不能上班,僱主不應不發放工資,亦不應影響勤工及津貼,希望勞工處也可用此守則的同樣句子寫在指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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