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促進職業安全及健康小組委員會】跟進建造業職安健政策的罰則、檢控
-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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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昇於2026年7月6日出席研究促進職業安全及健康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建造業職安健政策在罰則、檢控及科技應用方面的事宜。
林振昇議員肯定勞工處和發展局近年為改善職業安全環境所做的大量工作,包括加強巡查、善用科技及提高罰則。然而,他亦認為部分措施經過數年實踐後,有需要進行檢視。例如政府2023年將極嚴重的職安健違法行為的最高罰款提升至1000萬,相信具有足夠阻嚇力,但實際上極嚴重個案、可公訴罪行,仍只為「一宗起,兩宗止」,亦未有最後的判決,他反映會否罰則的阻嚇力未完全彰顯,倡檢控相關門檻是否過高。
其次,目前發生工業意外時,勞工處進行蒐證及檢控的時限為9個月,對於極為嚴重或工地範圍較大的意外,林振昇議員關注勞工處是否有足夠時間和人手去全面蒐集證據;若證據不足,他擔心會影響檢控的質素。
最後,目前大型工地須採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林振昇議員關注政府會否有一個時間表,將「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或相關科技逐步推展至中小型工地。
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溫治平答覆,至今共有2宗極嚴重事故意外引用了可公訴罪行的罰則作出檢控,兩宗案件均在法庭處理聆訊階段,需待更嚴重的罪行完成審理。處方期盼相關案件能盡快判處更加有阻嚇性的刑罰。此外,勞工處在更新工作守則時,會留意市面上是否有新科技可令工序更安全地進行,並會將其納入工作守則。
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行動)袁子諾則表示,已將簡易程序罪行的檢控期由6個月提升至9個月,根據一般執法方向或方針,9個月足以完成案件調查。勞工處會密切監察,若定罪罰款與立法原意不同或明顯偏低時,勞工處會透過律政司對判刑作出檢視或覆核要求。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5林達明表示,建造業議會在其網頁制定了不同套餐,在不同的工種或者工程類別,小規模的工程都可以善加利用4S中的設備。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也扶持一些中小企利用相關科技產品,每一個戶口最高可用75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