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7月3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並就條例二讀發言。
社工肩負起協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的職責,而社工註冊局則具有法定職能,去確保註冊社工的專業質素,加強公眾對社工的信任,以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和社會的利益。然而,近年社工註冊局的管治手法實在讓人感到失望,特別是早前政府已作出《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公告》,將國家安全罪行納入註冊條例,但經過近兩年時間,註冊局仍然無建立機制跟進相關的安排,加上有些干犯嚴重罪行的社工仍獲續牌,長遠對社工的公信力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草案建議確保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應即被註銷,由於現時條例並無賦權或規定註冊局須即時議決被裁定干犯特定嚴重罪行的註冊社工個案,是否要將其除名;換言之,如果有社工干犯嚴重罪行,只要未到續期註冊,註冊局未必可以即時作出懲處,這樣會對社工專業的聲譽造成重大影響。有曾任委員表示如果社工中途犯事,如屬嚴重罰行相信會判即時入獄,該社工就無法接觸到服務對象,就不會影響社會,簡單來說就是無機制。當然,我認為曾犯事者不應該代表以後都不可以做社工,任何改過自新的人應該有再出發的機會,但是註冊局必須以專業和迅速的方式處理這些個案,作出最公正和具說服力的決定。
另外,修例建議賦予註冊局訂立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新職能,林振昇議員都是支持的。實際上,其他須註冊的專業工種各自對持續專業進修都有法定要求,包括要在指定周期內完成一定時數的專業進修活動,所以並非什麼新事物。 單以社工而言,在澳洲、英國和加拿大不少省份等,都有訂立對社工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硬性規定;回望本港,本地社工業界其實對持續專業發展這議題已討論多年,只可惜註冊局在去年連「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也停止實施,令使社工專業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
至於社工持續專業發展的框架,需要交由日後重組後的註冊局來制定及實施。但是,林振昇議員期望持續專業發展內容都較多元化,除了與社工工作實務相關的內容以外,也應該包括提高個人質素、操守和價值觀等元素;形式方面可沿用舊有的自願計劃一些安排,將可讓社工累積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的活動,或課程範圍涵蓋得闊一點,例如參與公職也可計算在內等,都希望日後註冊局重組後可以參考,選擇最適合業界的實施方案。
另一方面,林振昇議員留意到有個別聲音對修例提出質疑,例如「修例會令社工更難為弱勢社群爭取權益」,他並不認同,亦看不到有社工選擇站在弱勢嘅一方,會被視為對抗政府。他都參與過好多關注基層生活的研討會,和好多社工交流,一齊關心基層勞工,好似前線清潔工人,和比前線工人更弱勢的拾荒者,一個良政善治的政府沒理由不去聆聽這些聲音。修例主要是完善註冊局的管治,理順處理干犯特定嚴重罪行的社工個案,即使社工會關注社會不公平和不公義的問題,為被忽略的弱勢社群去爭取權爭,也必須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進行。他亦都經常勉勵工會朋友,爭取勞工權益之餘,亦都要在職場上做好自己工作,不可以偷賴缺勤,要有良好操守,爭取權益有節有理,先可以得到工友認同,甚至得到僱主或其他人的尊重。相信修例後,社工更可以回歸初心,擔當基層弱勢社群和政府的溝通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