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繼續
林振昇議員:
多謝主席。我發言支持郭偉强議員的議案。
當初最低工資實施時,賺取最低工資的人數比例佔全港僱員人數6.4%,但到2019年已經跌至只有0.7%,某程度上代表着最低工資機制失效。最低工資時薪雖然由2011年時的28元加到現時的37.5元, 但看看麥當勞正價魚柳包餐由 2011年大約 26元已加至現在大約 38.5元,可見最低工資水平要追上物價是頗吃力的。
香港的最低工資水平自 2019年 5月 1 日起便一直維持在時薪 37.5元,這數字是在2018年時討論的,主要是以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的資料為基礎。當中已經有數據滯後的問題,加上去年初政府決定凍結最低工資水平,直到現在才進行檢討的程序,新的最低工資水平,如果有得加的話,按慣例都要到2023年5月才實施,亦代表時薪37.5元的最低工資水平要維持至少4年,但同期 “劏房” 租金、茶餐廳 “碟頭飯” 等一樣照加價,可見問題在於數據滯 後和 “兩年一檢” 身上。
政府應該設法壓縮檢討、研究、分析及諮詢流程。香港其實可以參考英國低薪委員會的做法,在等待薪酬調查及相關經濟數據期間,先收集勞資雙方對調整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配合最終 “出爐” 的經濟數據,便能立即作出調整最低工資的判斷及分析,整個過程只需時約4個月。壓縮檢討過程、使用最新的統計數據,才能使最低工資水平貼近物價和生活水平的變化。
《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須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亦即是說沒有排除可以一年便作檢討,例如政府是否可以告訴我們,舉例通脹升到某一個水平等因素,便會即時啟動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程序,而無須等兩年呢?現行法例是可以這樣做的,但可惜政府不想作為,法例所說的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變成一定是兩年才檢討一次。我們期望政府能夠訂定一些基本標準,使它有可能即時啟動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而不是白等兩年。
現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會就最低工資提出 “建議水平”,再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拍板”,政府手握着最終的決定權。我期望政府不要 “闊佬懶理”,將所有責任通通推給委員會。以上次檢討為例,在沒有勞方委員同意凍結的情況下,政府是否可以考慮一小部分最基層員工的苦況,酌量提升最低工資水平呢?
“兩年一檢” 令最低工資水平出現嚴重滯後,既缺乏靈活性亦無法緊貼通脹變化。政府又不肯利用條例賦予的權力,決定少於兩年便作檢討,工友對修改法例變成 “一年一檢” 的訴求便越來越大。這其實是有實際需要的,例如即使有一年營商環境較差,要決定凍結最低工資水平時,但可能經濟很快復蘇,我們便無須等兩年,一年之後便可以檢討,使水平更緊貼市況及顧及基層工友面對急速的物價變化,政府應積極推動“一年一檢”。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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