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2023年4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獲得三讀通過。林振昇議員在大會修改“職安健法例”二讀時作出發言。
林振昇議員在發言中提到職安健草案經歷了8個月、9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審議,儘管委員意見有不同,但大家都有一個共識,就是希望修例有助提升本港整體職安健水平,減少工傷意外發生。
審計署早在2017年的報告就指出違反職安健條例被定罪的個案罰款額過低,阻嚇力成疑。2019年3月勞福局曾建議針對極嚴重個案,最高罰款額定為營業額的百分之十或600萬元,其後改為五千萬,經多番討論後,最終建議定為一千萬。回顧整個三年歷程,並非勞工界一直獅子開大口,反而是工傷工友或死傷者的家屬可能會覺得政府一退再退。但考慮到僱主的承擔能力,相信罰則已有足夠阻嚇力,所以林振昇議員亦會支持草案建議。
至於延長循簡易程序審訊罪行的檢控時限由6個月延長到9個月,與政府最初建議的1年不同,林振昇議員表示近年比較嚴重的致命工傷意外,包括紅館演唱會屏幕墜下、油麻地健康院鐵閘倒塌,以至秀茂坪安達臣道冧天秤事故,勞工處都是用盡六個月時限先至完成調查及提出檢控。林振昇議員希望條例通過後,政府繼續檢視情況,若檢控時限仍然不足夠,或對於阻止工業意外的成效不彰,可考慮再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