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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建築物能源效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政府將修訂《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

  • honlamchunsing
  • 4月1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4月14日出席《2025年建築物能源效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政府擬修訂相關條例,以加強推廣建築物能源效益的工作,他主要關注以下三點問題。


第一,條例規定要求更多類型的建築物定期進行能源審核,即擴大規管範圍至十一類建築物,並將能源審核的週期由現時的十年縮短至五年。林振昇議員指納入能源審核範圍主要是政府建築物,而酒店、工業建築物卻並未納入範圍,希望政府解釋原因。


第二,條例亦要求強制公開能源審核報告中若干技術資料,但建築物擁有人可自行考慮是否執行能源審核報告所建議的節能措施。雖然政府鼓勵各部門積極落實,但政府會否考慮採取更多措施,譬如透過自願申報制度,鼓勵更多私人建築物擁有人積極執行能源審核報告的建議,以便政府評估成效?


第三,條例規定,如署長接獲政府某部門首長的書面意見,表明就某建築物進行能源審核,是不利於國家安全的,則該條例不適用於該建築物。林振昇議員希望了解政府就考慮國家安全因素是如何釐定相關準則。


環境及生態局副秘書長郭慧玲回覆會考慮與機電署合作,研究相關的獎勵機制並加強推廣工作。並指部門首長須審慎有關豁免決定,有關條文亦已諮詢保安局及律政司意見。至於為何不將工業建築物納入範圍,政府表示本港工業建築物用電量占全港百分之四,並且節能成效有限,因此未有納入。但若工業建築物進行裝修工程,仍需符合條例列明的能源效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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