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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調整僱員可索還醫療費上限 關注計算方法及對勞保保費影響

  • honlamchunsing
  • 7月29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因應公營醫療服務明年起實施新收費,勞工處建議上調《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下,受傷僱員或訂明職業病患者可索還的每日醫療費上限。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於2025年7月28日討論有關事項,林振昇議員在會議上提出3個問題。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調升可索還的每日醫療費上限,會否令某些涉及高危工作的行業(例如建造業)或者長者僱員的勞工保險保費有所上升。另外,條例下每天醫療費上限,應足以支付患者一天內在公營醫院或診所求診時所需的費用。我留意到政府是次計算有關費用時,與2017年的做法不同,是次未有將療法(例如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的費用疊加在專科門診及藥物等費用,他問及計算方法為何有所分別,以及如工友於同一日接受門診治療及物理治療等,擬議的醫療費上限是否足以涵蓋有關費用。最後,據了解部分工傷工友會選擇接受中醫治療,而香港中醫醫院預計於今年底啟用,相信未來一些有需要的工友會使用中醫醫院的相關服務,他問及政府未來調整醫療費上限時,會否同時考慮中醫醫院的收費。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回覆指,相信是次調整醫療費上限對勞保保費的影響非常有限,而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也是保障僱主,如僱員受傷而僱主事前沒有為其投購勞保,僱主承擔的法律責任會是非常大。關於計算門診治療費用,何錦標表示療法或非緊急治療通常安排在門診以外的日子進行,認為按照目前計算方法去界定醫療費上限是較為合適。就中醫醫院的問題,勞工處助理處長(僱員權益)李志聰當局表示暫未清楚中醫醫院的收費,將會在公布後再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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