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6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支持強積金「全自由行」 關注實施時間及專項戶口數目
- honlamchunsing
- 7月3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目前,現職僱員只可將自己的強積金供款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但不包括僱主強制性供款(即俗稱「半自由行」),因為僱主須確定其供款的流向及金額,讓僱主可「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隨着取消強積金的「對沖」安排已於今年5月1日實施,僱主的強制性供款不可再用作「對沖」,因此毋須區分相關供款,變相消除過往未能轉移僱主供款的主要障礙。政府建議修例,容許僱員未來也可轉移僱主的強制性供款至自選計劃(俗稱「全自由行」),以鼓勵僱員積極管理強積金投資等。
在2025年7月30日有關修例的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中,林振昇議員就「全自由行」提出兩個問題。首先,就5月1日前入職的僱員,由於僱主仍可用其強制性供款「對沖」僱員5月1日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當局建議為這些僱員設立一個全新的專項帳戶,以接收由現職工作轉出的僱主供款,以區分及追蹤該等供款的轉移,而政府將於下年展開有關修例工作。他詢問政府預計相關措施何時實施。另外,他問及是否可以設立多於一個專項帳戶,讓僱員可就供款作出更靈活的投資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2高怡慧回覆指,政府的目標也是越快越好,何時實施則會考慮到積金易平台的運作和「全自由行」的宣傳推廣情況等。她又指,如果太過頻繁轉移強積金或太小額的轉移,對於計劃成員的利益未必是最好,故目前設計是容許每年轉移一次,政府會繼續聽取和考慮有關轉移次數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