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創新科技署就推行創科加速器先導計劃申請撥款
- honlamchunsing
-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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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海內外具豐富經驗的初創企業服務機構在香港建立加速器基地,促進初創企業的蓬勃發展,創新科技署建議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開立一筆1.8億元的新承擔額,推行為期3年的創科加速器先導計劃。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25年9月12日審議上述撥款申請,林振昇議員主要關注以下三個問題:
1️⃣ 目前香港的創科園區 (例如數碼港、香港科技園) 有不同的初創培育及支援項目,包括專業導師配對、提供場地支持等,林振昇議員詢問當局,相比創科園區現行的支援,參與先導計劃的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有何特點?
2️⃣ 會議文件指出,評審委員會在甄選參與機構時,將考慮其過去經驗、營運模式、資金與資源等因素。林振昇議員關注當局有否制訂可量化的評審指標,例如以往支援的初創企業數量、成功培育的個案數量等。
3️⃣ 獲選的機構須定期提交財務報表、配對資金證明等文件和資料,並獲評審委員會核實達到資助協議訂立的里程碑,方會獲發放資助款項。林振昇議員指出,計劃的成功與否,取決於服務機構能否扶持初創企業壯大,當局如何評估這方面的成效?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答覆指,創科園區主要是支援處於起步階段的初創企業,側重「孵化」,計劃則旨在透過服務機構協助但更多是已具發展勢頭、需進一步擴展的企業,側重「加速」。創新科技署署長李國彬補充,署方在檢視參與機構提交的文件時,會特別關注其是否能引進具潛力的企業來港,並協助它們做大做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