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關注促進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措施
-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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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5月11日出席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關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措施的推行情況,促進數據在大灣區內流動是推動粵港澳三地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既能便民利企,亦可加速大灣區經濟融合及科研發展,他主要提出兩方面的關注。
第一,林振昇議員形容現階段的《大灣區標準合同》是「小步走」,但隨着將來的發展,可能出現更大規模的數據流通,例如在河套區。他了解到內地設有數據安全法,建議香港亦可朝這個方向努力,以便日後能夠處理更複雜的數據跨境安排,或與內地相關法例有可比性,從而達至更安全的目標。局方亦提到,去年曾資助大學進行有關數據法的研究,他向局方查詢該項研究的初步進展,以及未來就數據法是否有具體清晰的計劃。
第二,如果根據標準合同,部分香港市民的資料可能透過相關合同轉移至內地相關機構,若內地機構因黑客入侵或資訊保安工作不到位,導致部分香港市民的資料外洩,林振昇議員關注當局將如何處理。內地相關部門是否會按當地法例跟進,以及會否即時啟動通報機制,讓受影響的香港市民了解情況,知悉內地有關部門正跟進事件,以及令當事人提高警覺,防範可能發生的騙案。
數字政策辦公室署理數字政策專員張宜偉回覆,關於通報機制,如果透過標準合同將資料寄存在接收方,兩地設有通報機制,接收方如果出現資料的泄露,需要通知當地政府機構,譬如在香港為數字政策辦公室,在廣東則為廣東省網信辦。雙方已有既定機制,能夠及時收到通報,知悉後便會通知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並會根據兩地的相關法規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