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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會議】職安健修例三讀通過 冀提升本港整體職安健水平

    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2023年4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獲得三讀通過。林振昇議員在大會修改“職安健法例”二讀時作出發言。 林振昇議員在發言中提到職安健草案經歷了8個月、9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審議,儘管委員意見有不同,但大家都有一個共識,就是希望修例有助提升本港整體職安健水平,減少工傷意外發生。 審計署早在2017年的報告就指出違反職安健條例被定罪的個案罰款額過低,阻嚇力成疑。2019年3月勞福局曾建議針對極嚴重個案,最高罰款額定為營業額的百分之十或600萬元,其後改為五千萬,經多番討論後,最終建議定為一千萬。回顧整個三年歷程,並非勞工界一直獅子開大口,反而是工傷工友或死傷者的家屬可能會覺得政府一退再退。但考慮到僱主的承擔能力,相信罰則已有足夠阻嚇力,所以林振昇議員亦會支持草案建議。 至於延長循簡易程序審訊罪行的檢控時限由6個月延長到9個月,與政府最初建議的1年不同,林振昇議員表示近年比較嚴重的致命工傷意外,包括紅館演唱會屏幕墜下、油麻地健康院鐵閘倒塌,以至秀茂坪安達臣道冧天秤事故,勞工處都是用盡六個月時限先至完成調查及提出檢控。林振昇議員希望條例通過後,政府繼續檢視情況,若檢控時限仍然不足夠,或對於阻止工業意外的成效不彰,可考慮再修例。

  • 【立法會會議】加強同鄉社團地區治理角色

    2023年0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3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就 "同鄉社團融入地區治理體系" 議案發言。 林振昇議員在發言時指出,同鄉社團歷史悠久,扎根地區多年,憑藉血濃於水的鄉情,同種同根的鄉誼,一直將來自不同界別背景的鄉親團結起來,支援和服務有需要的鄉親和地區居民。另外,在疫情期間,抗疫物資嚴重短缺,不少同鄉社團成立義工隊,深入社區協助抗疫,對控制疫情功不可沒。 林振昇議員認為若政府能夠加強與同鄉社團的聯繫和合作,有助當局政策做到上情下達,提升市民的滿足感和獲得感。林振昇議員期望政府撥出更多資源,將合適的社會服務給予同鄉社團及各類社團推行,以及促進同鄉社團與公務員和社區組織的協作,以加強地區治理工作。

  • 【立法會會議】促完善工傷補償條例 為工傷工友提供更大保障

    23年0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3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對政府提出上調《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以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表示支持,同時亦就上述三條補償條例表達幾點看法: 第一,在《僱員補償條例》,用以計算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補償金額的月入上限將提升至36,500元,林振昇議員指出該上限未能涵蓋一些高危工種,例如紮鐵,並期望政府下次檢討月入上限時,盡量涵蓋更多從事高危行業的工友,為他們提供更佳保障。另外,林振昇議員表示《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二所列明嘅職業病類別已經多年未有更新,希望政府盡快全面檢討法定職業病的範圍,包括研究是否可以將下肢勞損納入法定職業病之內。 第二,根據政府資料,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現時有超過20億結餘,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利用基金加強宣傳推廣,提供誘因讓工友驗身,以做好預防疾病的工作。 第三,目前職業性失聰患者未有像肺塵病或間皮瘤患者,獲得「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的補償,林振昇議員表示職業性失聰同樣對患者造成永久損害,亦對他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擾,故期望政府考慮為失聰工友提供相關的痛苦補償金。

  • 【立法會會議】優化外傭政策 推動傭主外傭和諧共處

    2023年0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2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議案發言。 近年外傭和僱主雙方的投訴和不滿,林振昇議員認為似乎很多時將予頭指向部分不良外傭中介身上,例如有僱主抱怨有不良中介涉嫌教唆外傭「跳工」。同時有外傭工會調查指,部份外傭遭中介濫收費用,水平遠超法定入職後所賺取第一個月工資的 10%,或是遭巧立名目濫收雜費等。 為保障雙方權益,林振昇議員同意需要加強規管外傭中介。如果本港設有更客觀、透明的外傭中介評分制度,林振昇議員認為一方面可以幫助市民和外傭清晰辨別到中介公司的優劣;另一方面中介為提升自己評分,相信會更主動改善和維持服務水準,長遠對提升行業整體質素有正面作用。 另外,國際勞工組織在 2011 年通過《關於家庭工人體面勞動的公約》(第 189 號公約),禁止私型職業介紹所作出欺詐和虐待家務工的行為。雖然香港並無確認該條國際勞工公約,但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參考相關公約,有效規管中介公司,保障外傭合理權益。 至於處理懷疑「跳工」問題,入境處已設有特別職務隊,打擊「跳工」情況。入境處在保障僱主之餘, 林振昇議員認為入境處應仔細審視一些懷疑外傭曾遭苛待或剝削的「跳工」情況,或者其他值得恩恤的原因,並按現行規定考慮行使酌情權審批。   不少外傭是香港家庭的好夥伴、好拍檔,看着小朋友剛出世、到讀幼稚園、到讀小學,很多外傭都視香港為她們的第二個家。林振昇議員期望政府能夠以推動傭主與外傭和諧相處的目標,制定相關政策。

  • 【立法會會議】加強人才培育 打造本港為國際航運中心

    2023年0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1月18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鞏固香港區域物流樞紐地位"議案發言。 林振昇議員在發言中提到貿易及物流業是支撐香港經濟的四大行業之一,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到,支持香港提升成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面對着全球競爭,要強化香港的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加快推動高增值海運服務是不可或缺。 施政報告提到,當局會在「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推出新計劃,促進高增值海事服務業的人力資源發展。林振昇議員期望政府定時檢討計劃的推行,並讓計劃涵蓋更多高增值海運服務的範疇,以培訓更多海運及物流的人才,應付業界的發展需要。 林振昇議員認為政府亦應在中學時期的生涯規劃及應用學習,讓中學生對物流行業有基本概念的認識,使到他們知道物流業不再是「細個唔讀書,大個做運輸」的行業。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聯繫業界企業、專業團體,以至大灣區相關企業及機構,一齊宣傳推廣行業,並且提供「先聘用,後培訓」的工作機會,吸引年青人投身行業。政府亦應該針對物流業,推動大專院校開設更多高級文憑,以至應用學位,助力業界僱員進修提升。 除了培育人才,香港更需要制定全面的海運業長遠發展策略,推動行業的持續發展。例如新加坡政府在2019年公布2030研發路線圖,探討如何利用創新科技推動海運業的轉型。另外,新加坡政府在去年發表《海運業轉型藍圖2025》,提出大力支援海運業中小企及初創企業進軍國際市場、培育與時並進的海事人才等,並就不同發展策略設下具體的工作目標。林振昇議員認為這些經驗都值得香港借鏡。

  • 【立法會會議】倡多方面增加電動車維修人才

    2023年0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在2023年1月11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就”促進綠色運輸發展” 議案發言。 林振昇議員認為電動車作為綠色運輸其中重要一環,其維修人才的培訓值得大家關注。隨着電動車普及化,社會對電動車維修服務的需求日益殷切,然而維修人才配套似乎未見完善。根據運輸署數字,香港整體電動車數目由2019年的約13,700輛,增至2022年的約 44 800輛。可是,本港車輛維修技工總數過去3年則沒有太大變動,而且當中具備電動車維修技術的技工人數暫時更未有公開和具體數字。加上,根據《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綫圖》,政府亦未有交代培訓電動車維修人才的指標和時間表。機電工程署曾表示,在現有車輛維修自願註冊制度下,增加維修電動車的技工專屬服務類別,林振昇議員期望局方盡快公布具體安排。 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加強為現有燃油汽車技工提供與電動車相關的培訓,例如電機及電子工程技術等,以協助這批技工轉型,增加電動車維修的人手。另外,政府可考慮開設電動車維修及設計的應用學位,培育未來電動車專才。長遠而言,政府需制訂全面的電動車人才培育規劃,例如設立電動車人才培訓指標,確保相關人才配套能夠到位。 最後,林振昇議員認為,除鐵路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電動化的成效不大,例如上屆政府計劃在2023年推出40部電動小巴,以這個速度,實在難以推動公共交通工具電動化。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增加資助金額,以鼓勵業界營辦商加快更換電動車。政府亦應就公共交通工具電動化設下更進取和更清晰的目標。

  • 【立法會會議】關注僱員精神健康

    2025年0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20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吳秋北議員提出的"保障僱員精神健康"議案發言,建議僱主積極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精神健康。 香港一直以來以其長工時和高工作壓力著稱,在某些工作環境中,員工可能不得不忍受不合理的對待。勞聯屬下的香港賽馬會職工總會多年來一直反映職場中的語言暴力問題,例如電話投注員在未能及時聽清投注內容時,可能會遭到投注者謾罵。有些人可能認為這份工作的薪酬已經包含了忍受這些言語攻擊的補償,但實際上,這些員工大多是領取普通工資的兼職婦女,她們下班後還要承擔照顧家庭的責任。長期下來,這種情況是否會對她們的精神健康造成影響呢?這些行業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當員工長時間面對工作壓力時,許多研究指出,這不僅會影響他們的情緒,嚴重時還可能增加患上精神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吳秋北議員提到的立法問題,實際上現行法例已經規定僱主必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確保所有在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這裡的「健康」是否包括精神健康呢?希望政府能夠對此作出解釋。如果採用較廣泛的定義,精神健康應該被包括在內。如果是這樣,是否意味著政府之前在這方面並未依法行事?界限應該如何界定?僱主需要採取哪些措施才能符合法例要求,確保職場環境不會影響員工的精神健康?或者在什麼情況下僱主已經採取了足夠的措施,符合了「切實可行」的要求?大型企業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韓國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和澳洲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法》都有明確規定,僱主有責任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以減少僱員的精神壓力,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我們期望能夠建立一個法律框架,例如當有僱員反映因工作壓力過大而出現精神症狀,或遭遇職場言語欺凌,受到情緒困擾時,僱主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採取措施應對。 平機會前年發表的研究也提到,許多受訪的精神病患者希望公司能夠提供彈性工作安排,以便他們能夠安排時間接受治療。政府應該繼續推動僱主建立友善和包容的工作環境,對特定群組的僱員給予彈性工作安排,以促進員工的精神健康等。政府也可以主動為有需要的公務員提供更多支援,以鼓勵更多私人機構仿效。 懷疑患有精神或情緒病症的僱員可以到勞工處職業健康診所求診,但診所資源有限,大多數個案都被轉介至醫管局,而相關服務的輪候時間相當長。例如,去年精神科穩定新症的輪候中位數介乎21至77星期,最長甚至達到103星期。因此,我們期望職業健康診所能夠加強針對職場精神情緒病症的治療,提供更多的治療名額。

  • 【立法會會議】建議下調大欖隧道的商用車收費水平

    錄 2025年0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19日出席立法會會議,發言支持二讀《2024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與之前的三隧分流方案不同,部分車種使用紅隧的費用會加價。今次政府接收大欖隧道的營運權後,條例草案提出的收費方案中,各類車種的隧道費均較現時有所降低,應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安排,同時也有助於紓緩屯門公路的車流壓力。 但是有時候會否不患寡而患不均?雖然商用車中的輕型貨車收費由64元減至43元,減幅約三成,但相較於的士的收費由58元大幅減至28元,減幅超過五成,輕型貨車的減幅顯得較少。為何同為“搵食車”,卻存在這樣的差別待遇。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三隧分流”的收費方案中,西隧的士收費由70元大幅減至25元,而輕型貨車僅由85元減至50元,減幅同樣較少。此外,三隧分流後,輕型貨車在紅隧的收費由15元增加至50元,這意味著對於一些主要使用紅隧和大欖隧道的輕型貨車來說,兩次隧道費調整的結果實際上是“一加一減”,並未真正降低經營成本。特別是對於許多從事送貨服務的單頭司機而言,他們多為小本經營,目前本地物流的經營環境一般,加上可能要與大型物流公司去競爭生意,難以將隧道費等營運成本轉嫁給客戶,只能自行承擔。 在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中,我們曾探討政府隧道收費是否應以收回成本為原則,這一問題仍存在爭議。目前,部分隧道免費通行,政府並未強調收回成本;而對於收費隧道,則以收回成本為由。林振昇議員認為,政府的基礎建設應以服務市民為首要目標,收回成本不應成為唯一或主要的原則,否則行人隧道亦可收費2元才允許通行。如果政府因財政赤字需要開源,各政團已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不少建議供政府參考。因此,隧道收費應主要用於調控車流量,若不會導致隧道擁堵,則應考慮降低收費,特別是對於促進經濟和物流的商用車。他期望未來在車流量仍有空間的情況下,政府能優先考慮下調商用車的隧道費,以減輕相關行業的經營壓力。

  • 【立法會會議】就"全面檢視特區政府資源運用,優化財政結構"議案發言

    式紀錄 2025年0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12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黃俊碩議員提出的"全面檢視特區政府資源運用,優化財政結構"議案,並就議案發言。 政府近年面臨財政赤字的挑戰,但將香港的財政問題歸類為結構性赤字可能為時尚早,會否只是週期性赤字。由於疫情期間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來支援社會各界,包括超過千億的保就業計劃、防疫抗疫基金以及全民派錢和消費券。因此,經濟復甦需要時間,尚需進一步觀察。本港的產業結構較為單一,變相限制了經濟的發展動能,從而容易影響政府的收入。稅收方面,我們多年來依賴賣地和物業交易相關的印花稅收入,但這一收入遠低於原先的預估。 因此,推動產業多元發展的目的是希望未來能改變政府的財政結構。過去,本地經濟主要集中在四大傳統行業,包括金融服務、貿易及物流等,多年來佔據本地生產總值超過一半,但過度集中於某些產業或會使經濟缺乏足夠的發展空間。為此,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新興產業的發展,致力於引進科創企業,投資未來。希望政府能持續努力,為經濟注入新動力,同時增加創新科技及新型工業、先進製造業在香港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長遠亦有助於增加政府收入。 在政府資源運用方面,政府應全面檢視科技應用,例如AI文書系統、1823聊天機械人、無人機巡查地盤及高空工作等,探討是否可以減少職位編制,並制定明確目標和計劃推行相關措施。以今年的基本工程儲備金電腦化項目為例,撥款增加了3.9億港元,增幅達18%。不同部門各自開發獨立的系統,例如勞工處分別開發了發還產假薪酬的系統和發放取消強積金對沖補貼的系統,是否可以整合以節省資源?此外,過往被戲稱為「廢APP」的一些政府部門流動應用程式,使用率極低,是否也可以考慮節省相關開支? 對於一些長期未檢視的政府收費項目,在對普羅市民影響不大的情況下,應一併進行檢討。例如,已20年未調整的飛機乘客離境稅,可考慮由120港元增加至180港元。以2023年16億港元的飛機乘客離境稅收入計算,估計調整後可增加約8億港元收入。由於飛機離境旅客數量較陸路離境旅客少,影響範圍相對有限。此外,現時各項人才計劃來港的簽證費大多為200多港元,若入境處旨在收回成本,可考慮將費用調整至約500港元。此舉既可增加政府收入,亦不會窒礙人才來港的意願。 至於人才子女來港就讀公營及直資學校,是否可以考慮收取適當費用?我亦贊同教育局檢討大學「本地生」的定義,建議人才子女需繳付較香港永久性居民略高的學費。此舉並非旨在收回成本,實際上政府仍會提供資助,只是資助金額較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有所區別。許多國家和地區亦有類似安排。此外,相關學費水平應在高端人才家庭的可負擔範圍內,不會影響他們來港的意願,同時亦可舒緩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財政壓力。

  • 【立法會會議】就"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發言

    程正式紀錄 2025年0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1月22日出席立法會會議,發言支持張欣宇議員提出的《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顯下降,故有必要探討如何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並研究可行的改善措施。 政府於兩年前修訂法例,將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最高罰款提升至一千萬元。至今僅有一宗個案以可公訴罪行程序提出檢控,尚待判決,故未能評估其阻嚇成效。未來可以研究檢討極嚴重罪行的標準,以及九個月的檢控時限是否充足。值得注意的是,發展局及屋宇署於2023年10月將一間職業安全表現欠佳的建築公司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禁止其進行任何建築工程,此舉似較罰款具更大阻嚇作用。因此,林振昇議員支持修訂《建築物條例》,進一步明確各工程監督的責任,並對因失責導致嚴重傷亡的承建商實施續牌限制。 林振昇議員認同陳紹雄議員修正案中關於研究立法推行「建築安全設計」的建議。過往多宗致命意外或與安全設計不足有關,致使樓宇維修工人處於高風險環境。「建築安全設計」的核心理念在於在建築設計階段,除考慮美學外,亦應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確保建築物設計將未來維修保養工作的風險降至最低。目前,僅逾五億元的工務工程須實行「建築安全設計」,可見範圍不夠廣泛。屋宇署及建造業議會提供的建築安全設計參考,又有多少發展商及建築商會實際採用呢。若成效未如理想,他建議政府研究將部分安全設計要求納入法例。為了保障工友的職業安全,政府應積極推行各項有助改善職業安全的措施。 政府去年修訂了密閉空間工作守則,規定承建商須於密閉空間出入口進行錄影監督。我認同此舉做法,惟不希望只是因為政府見到事故發生後才採取的補救措施。鑑於科技發展迅速,林振昇議員建議當局全面檢視多年未經修訂的各類作業工作守則,希望各類工程“用多D科技”,研究引入更多科技應用以降低職業安全風險。 最後,林振昇議員亦關注多宗棚架倒塌事故疑因擅自移除連牆器所致。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僱用二十名或以上工人的工地必須聘請安全督導員,惟常由現有員工兼任,且對其專業培訓要求未夠明確。他建議政府研究將安全督導員培訓規範化及專業化,以加強其監督職能,讓他們在工地上發揮更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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