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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仔】|彈性工作法定保障非遙不可及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對於打工仔而言,除了薪酬以外什麼工作條件最重要?早前有機構調查顯示,逾八成受訪者認為是「彈性工作安排」。近年,打工仔對工作與生活平衡愈來愈重視,而家庭主婦、照顧者及退休人士都期望找到較彈性的工作,可以重返職場,但實際上僅少數企業願意提供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整體對提升職場彈性較為冷淡。彈性工作政策在香港看似遙不可及,但在不少外國先進經濟體其實是打工仔們的基本法定保障。 自1990年代以來,英、澳、法、德等西方國家着手提升職場彈性,其後更陸續制訂法例賦予合資格僱員法定權利,僱員可依法向僱主提出縮減工時或彈性工作安排,僱主須就該要求作回應。各地法例涵蓋的僱員有所不同,最寬鬆如英國,凡僱員為僱主連續工作滿26周即有權申請。立法以外也有另一選項,新加坡政府於2013年曾為僱主提供津貼,只要將每名僱員轉為恒常彈性工作可獲2千新加坡元補貼,每家企業每兩年補貼上限為7萬坡元,成功吸引不少僱主參加。隨着彈性工作制近年在新加坡漸成常態,該津貼計劃在2020年完成任務宣告結束,而截至2022年,當地持續提供彈性工作安排的僱主比例高達超過七成之多。 香港多年來以鼓勵性措施來推動業界自願提升職場彈性,成果始終未如理想,實在有必要考慮運用其他新措施來打破僵局。參考外國在提高職場彈性實踐多年的經驗,不論是立法規管或由政府提供經濟誘因,似乎都是值得參考借鏡的做法。香港需要跟上國際社會的步伐,在推動彈性工作政策方面再下工夫,建立起家庭友善職場環境。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4-01-05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42953020506902528.html?fbclid=IwY2xjawIhGC1leHRuA2FlbQIxMAABHcW6Dnx5TrGASWjmwaAbCWxIhWqTMu3Ps0qxNWFnFV-H2asUj_agTI73YQ_aem_OtZIaeqZO5b23ccyd6Qyww

  • 【香港仔】|繼續照顧弱勢社群的需要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政府將於本月26日發表《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而勞聯日前向財政司司長提交了對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書,就 「開源節流 改善財政」、「關顧勞工 加強保障」和 「支援市民 提升福祉」三大範疇,提出多項政策建議。對於政府今個財政年度預計仍會錄得赤字,勞聯明白當局需要加強開源節流力度及管控經常性開支的增長,但不應影響對支援弱勢社群的資源投放。 近期社會對政府「兩元乘車優惠計劃」有不少討論,勞聯認為要繼續保留優惠計劃。因為措施推出多年來廣受歡迎,更成為鼓勵長者出行、重投或繼續就業的重要推動力,當局不應只基於經濟考慮和效益就取消優惠計劃。政府應優先處理「長車短搭」問題,一方面多向長者作宣傳教育,提醒其要善用資源;另一方面與巴士公司商議,在全部或更多路線提供分段收費等。 再者,為減輕長途乘客的交通費負擔,勞聯建議政府優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近年不少公共交通營辦商上調票價,令許多乘搭長途車跨區上班的打工仔女的交通費負擔更加沉重。因此,政府可考慮將補貼計劃改為兩級制,加強資助長途乘客。在新制度下,計算補貼額的方式為每月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扣除首400元後,餘額的首800元可獲三分之一的補貼,其後的餘額可獲二分之一的補貼,而補貼上限增至500元。 此外,本港基層市民受到經濟復甦緩慢、基本生活開支持續上升等影響。因此,勞聯希望政府續推各項紓困措施,包括向領取綜援、長生津及職津等計劃的合資格人士額外發放半個月標準金額,延長「現金津貼試行計劃」2年,擴展「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並將之恒常化等,同時落實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支援基層市民。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5-02-07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887544853697531904.html?fbclid=IwY2xjawIfeqBleHRuA2FlbQIxMAABHW6oHQGJS3qxm4WBhIjcGXv3ilgqImQH5ON7Mmif93fTDqBesP12__R19A_aem_xTi5DUGCwBvgZsrOZ8T3Qw

  • 【香港仔】|消除長者就業障礙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促進銀髮經濟工作組」早前正式成立,其工作範疇包括循再就業等方向去協助釋放長者的生產力。的確,隨着社會發展和醫學進步,不少退休長者的身體狀況依然非常健康,仍有意慾重投職場。雖然政府已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等措施協助長者等人士就業,但我認為當局還有不少工作要做,以消除長者就業障礙。 年齡歧視可謂長者就業的一大障礙,我收到不少長者反映,指應徵工作時明明符合職位的招聘要求,但面試時就被僱主明示或暗示,因為他們年紀大而不予聘用。由於本港目前沒有關於禁止職場年齡歧視的法例,即使有關歧視投訴「有晒證據」,當局能夠做的似乎只是對相關僱主作出提醒或呼籲,就是不見有效的打擊歧視措施。 反觀日本、韓國,乃至英國等海外地區,均已制訂禁止職場年齡歧視相關的法例,而且當地經濟未見因為相關法例的制訂而受到顯著影響,這反映就禁止職場年齡歧視立法並非「洪水猛獸」。我期望特區政府認真研究,透過立法形式,保障任何年齡的求職者或僱員在職場均享有平等的待遇。 此外,近期社會熱議政府「二元乘車優惠」計劃是否需要調整,其實有些長者需要跨區工作,而跨區上班的交通開支通常都很「襟計」,但受惠於上述計劃,部分長者因為交通費便宜,都不介意跨區就業。不過,我了解到政府基於公共財政考慮,已就優惠計劃進行檢討。如果計劃日後需要調整,希望當局能夠照顧跨區工作長者的需要,向他們提供足夠的交通費補貼,減少對推動長者就業的影響。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5-01-17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879934943572922368.html?fbclid=IwY2xjawIfeg9leHRuA2FlbQIxMAABHW6oHQGJS3qxm4WBhIjcGXv3ilgqImQH5ON7Mmif93fTDqBesP12__R19A_aem_xTi5DUGCwBvgZsrOZ8T3Qw

  • 【香港仔】|快樂上班 平安回家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新年伊始,我先祝大家新年進步,事事如意!同時希望新的一年,本港職業安全水平繼續改善,工友快樂上班去,平安回家來。 據我統計,2024年至少發生23宗致命工業意外,其中部分與建造業有關。儘管政府此前已修訂職安健相關法例,大幅提升違反規定的最高罰則,並且更新了《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和《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等較高風險類別工作的指引,但嚴重工業意外數目未有明顯下降的跡象,這說明了在提升職安健的工作尚有不足。 政府最近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包括建議對直接涉及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而導致嚴重傷亡事故,引入可公訴罪行並將最高罰則提升至一千萬元,同時優化註冊承建商的紀律處分制度,加快紀律委員會聆訊、上調紀律處分最高罰則及增加懲處手段等,以提高阻嚇性。我對修例的方向大致是支持的,相信有助堵塞現有法例下的漏洞並加強阻嚇力,讓相關人員做好工程監督工作。然而,當局目標是在2026年上半年提交條例草案,這實在是過於漫長。 另一方面,政府曾預告會優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下的呈報機制,將工期短及僱員人數較少的指定高風險小型工程,包括搭建「吊棚」和手挖隧道等納入為必須呈報項目。勞工處代表去年初參加建造業議會網上研討會期間,也再次提及正研究下調建築工程呈報門檻,並預計去年內就能推出,可惜至今仍然只聞樓梯響。我期望當局在新一年能夠提速提效,繼續完善各項職安健法規和指引,加強保障勞工。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5-01-03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874862690552385536.html?fbclid=IwY2xjawIfeatleHRuA2FlbQIxMAABHcdsBJlKSTave7CSvX4EezFv2nNv2J4-mxCRMRVO7vU8ZBAGbThOkd4dyQ_aem_aT0QJhzSdLyrPmVxcPxtlg

  •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政府透過資助加快鄉郊網絡覆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10日出席資訊科技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政府計劃透過資助加快擴展鄉郊及偏遠地區的流動網絡基建設施,以提升這些地區的流動通訊網絡覆蓋。他對計劃的資助額上限和成效表示關注。 根據「擴展 5G 網絡 至鄉郊及偏遠地區資助計劃」,本港所有持牌流動網絡營辦商均可參加計劃,用於建設基 站。每個選址的基站項目資助上限為 200 萬元 ,涉及較複雜工程的基站項目可獲得不多於 200 萬元的額外資助,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發放。政府估計有關資助約佔建設基站總計直接成本的一半左右。 林振昇議員指網絡營辦商應有能力承擔相關費用,關注政府如何釐定資助金額的上限,希望政府加以解釋,確保公帑運用合理;另外,政府目標是在計劃推出後的四年內完成所有基站建設並投入服務。他詢問政府,是否仍有空間縮短時間,以加快改善偏遠地區的網絡覆蓋。同時,他亦關注通訊辦在協調各部門方面的角色和力度,期望透過加強協作進一步推動計劃進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副局長回覆根據網絡營辦商的參與度,認為現在的資助上限是合理的。資助計劃將分兩階段推行,由申請獲通訊辦批准起計,營辦商須於 12 個月內完成第一批基站工程並啟動服務。

  • 【教育事務委員會】關注教師專業操守及東涌小學時間表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7日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關注教育局維護教師專業操守的工作情況,以及在東涌興建1所小學。 根據教育局就教師違反專業操守而採取的行動的數字顯示,2024年被取消教師註冊的數目為71宗,而向教師發出譴責信、書面警告和書面勸喻的數字均有上升。為保護學生,涉及一般刑事罪行、性犯罪或嚴重過失的教師不可再註冊,除了這類極度嚴重的個案,林振昇議員關注當局是否有復牌機制可以讓涉事老師能夠改過自新。對於曾收到譴責信、書面警告的涉事老師,當局表示會為他們提供改善培訓,他關注成效,希望當局解釋。教育局亦表示會透過與警方的恆常溝通,如發現教師漏報或隱瞞違法行為的個案,會立即作出跟進。他關注目前隱瞞漏報的情況如何,牽涉的個案有多少,以及如何加強學校監察的角色。 另外,林振昇議員亦支持政府計劃在東涌興建1所設有30間課室的小學,他關注現有學位是否足以應對未來人口增長的需求。他指政府早於2002已將有關用地分配與樹人教育機構營辦,但直至2021年才啟動學校的前期準備工作,預計約2030年才落成。而今年已經陸續有居民入住東涌新發展區,他詢問當局,當初如果早些做好規劃工作會否更好?另外,他亦建議教育局鼓勵學校推展學校課後託管服務,目前離島區只有三間學校參加有關計劃,希望學校能夠加強推動,以釋放婦女勞動力。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回覆會要求學校為違反專業操守的教師提供改善培訓,但學校不需要向教育局匯報跟進情況,但須在中央平台記錄在案。在職或應聘教師若涉及刑事案件必須向學校申報,會加強和警方的溝通機制,避免隱瞞漏報的情況發生。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回覆會持續同辦學團體檢視何時啟動建校計劃,希望善用資源。亦會繼續同社署緊密合作,鼓勵學校參與課後託管服務。

  • 〈勞聯對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新聞發布會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及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日前(5日)下午會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並提交《勞聯就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就「開源節流、改善財政」、「關顧勞工、加強保障」及「支援市民、提升福祉」三大範疇提出三十項具體政策建議。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下稱:勞聯)今日(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及闡述各項政策倡議細節及內容。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出,本港2024年全年錄得2.5%經濟增長,失業率又維持較低水平,以及國家經濟穩中向好,因此對本地經濟前景感到樂觀。不過,特區政府過去兩個財政年度錄得赤字,今個年度預計又繼續「見紅」,他認同政府需要加強開源節流力度,管控經常性開支的增長。但他強調,開源措施應以「能者多付」為大原則,讓較富裕人士承擔更多,盡量減輕對一般市民的影響;而節流雖然重要,但不應該影響公共服務及對支援弱勢社群的資源投放。 為確保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勞聯建議政府推出多項開源措施。首先,他建議在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制增加兩級稅階,向豪華私家車徵收更高的稅項。在建議的新稅制下,汽車應課稅價值超過75萬元的首25萬元,稅率將由現行132%增至145%,而剩餘部分則徵收152%稅率;以及開徵「特定奢侈品稅」,凡購置船身長度逾24米的超級遊艇須繳付售價5%的稅款。另外,他補充指,現時部分與基本民生關係性不大的政府服務收費和稅項的稅率,已經多年未有調整。他舉例指,目前入境處部分發出簽證和入境證的服務收費過低,包括發出普通、過境簽證及一次和多次性入境證,收費僅能收回約三成成本,所以勞聯建議政府檢視並提高相關服務收費,新水平應不低於成本的八成。此外,飛機乘客離境稅自2004年1月起至今未有調整,勞聯亦建議將稅款由現時120元調高至180元,預計每年可帶來額外超過8億元的收入。 林振昇又指,教育局最近表示有意檢討專上院校取錄學生時的「本地生」定義,以及擬參考外地相關的學費安排。由於根據目前定義,「本地生」包括透過各項人才計劃來港人士的未成年受養子女,修讀資助大學本科課程可獲學費資助,學費水平僅為非本地生的約四分之一。因考慮到獲批來港人才的經濟條件通常較佳,加上難以確保其子女畢業後必然留港發展,所以勞聯建議政府優化資源運用,引入資助本科學位分層學費制度,向持有受養人簽證的學生收取比其他本地生多50%的學費,調整後的學費仍遠低於向非本地生收取的水平。 在節流方面,林振昇認為政府應進一步削減各部門的經常性開支,但不宜以「一刀切」方式執行,建議可由政策局和部門審視內部資源後,各自提出可削減開支水平,交由財政司司長審核和決定不同部門的削減目標。此外,政府預計未來5年基本工務開支每年平均約900億元,勞聯認同當局在工務工程的持續投入,完善各項基建滿足將來的發展需要,並為建造業界提供就業機會,但必須按先後緩急推展,以及持續優化規劃、精簡程序和善用創新技術,壓縮工程成本和縮短建造時間。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則強調,節流也不應向公務員「開刀」凍薪或減薪,一來憂慮會打擊團隊士氣,也可能對私人市場帶來影響。公務員薪酬調整應按既定機制處理,參考薪酬趨勢調查結果及考慮其他一籃子因素後,客觀和理性地作出調整。他又表示,政府近年擴大輸入外勞,目前已有約6.7萬人獲批來港,應該逐步放慢輸入步伐,全面檢討外勞政策和收緊申請條件。而且,在向外搶人才的同時,也要繼續投放資源協助本地市民就業和加強培訓工作。 周小松續指,目前本港女性和長者的整體勞動參與率較鄰近先進經濟體為低,本港15歲以上女性勞動參與率只有52.3%,而在新加坡的同樣年齡段的女性勞動參與率高達62.8%;另外,香港現時65歲以上人口的勞動參與率是13.7%,日本則是26.1%。他認為只要有政策配套協助,包括完善育兒託兒服務、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等,加上提供適當誘因,就能夠進一步推動女性和中高齡人口重投就業。因此,勞聯建議政府推出以下一系列措施,包括將「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恆常化和研究推展至初中級別,減輕更多家長的照顧責任,讓他們有時間和空間外出工作;政府早前推出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成效良好,至今吸引近3萬人參加及錄得逾8,000宗成功就業個案,下一步可考慮恆常化和擴展計劃,為完成持續工作18個月或24個月的參加者再額外發放津貼,減少他們再次離開職場的機會。 至於加強培訓方面,周小松建議提升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至30,000元,並提供誘因鼓勵學員報讀與「八大中心」領域相關或特定技能培訓的指定認可課程,其共付比率可獲減半;另外,由於僱員再培訓局即將改革,包括放寬報讀的學歷限制和增加最少1.5萬個年度總學額等,未來更會肩負起為整體勞動人口提供「技能為本」課程的職責,預計培訓局未來的開支將顯著增加。為避免政府日後要向再培訓基金再注資,勞聯建議政府提升僱員再培訓徵款至600元,以確保擴展再培訓服務後的長遠財政可持續性。 勞聯副主席譚志聰表示,留意到政府各部門推出不同的應用程式,部分投入不少資源開發,但下載次數和使用情況卻未如理想。因此,勞聯建議政府檢視應用程式的開發及運行效益,研究將性質類似的程式整合,以減省維護成本,以及若政府網站已有相關功能,就不應另外再開發新應用程式。另外,他認為香港要推動低空經濟發展,應該多投入更多資源完善低空基建。綜觀不少內地城市正就建設低空基建積極布局,例如深圳去年已訂明目標要在2026年建成1,200個低空起降設施及超過8,000個5G-A基站。所以,勞聯建議政府加快完善低空基礎建設,在北部都會區及河套合作區等大型發展項目,建造低空網絡設施、空中交通監管設施及低空飛行器起降場地等設施。 勞聯副主席譚金蓮指,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部分,隨着供款入息上限超過10年未有調整,對於較高收入人士的保障逐漸減少。她強調,目前調整供款入息上限的法定基準,即每月就業收入分佈中的第90個百分位數已達到59,100元,與現時30,000元的上限相差甚遠,故勞聯建議應分階段調整上限,慢慢追回法定基準水平。還有,政府過去曾承諾為低收入僱員和自僱人士代供強積金的安排,期待能夠如期在「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後正式落實。 譚金蓮又表示,為期三年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將於今年9月屆滿,過去有逾1千名工傷僱員參加,而大部分康復的參與者都再次重投工作,反映計劃具一定成效。有見及此,勞聯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延長計劃三年,以及擴展至所有行業,讓更多工友能夠受惠。 勞聯副主席儲漢松表示,現時平台工作者往往視為自僱人士,無法獲得基本勞工保障的問題值得關注。勞聯去年曾進行調查,發現23%受訪平台工作者曾遇到工傷,其中有部分人更表示平台公司未有作出任何工傷補償,或者有提供但對金額不滿意。就此,勞聯認為可牽頭與大型保險公司商討,訂立為基層平台工作者而設的工傷補償保險標準,並向平台公司提供經濟誘因如提供額外稅務優惠,來鼓勵平台公司參與投保。 儲漢松又表示,近年公共交通車費持續上升,港鐵去年6月加價3.9%、九巴和城巴在今年1月也分別加價4.3%和7.5%,對於跨區工作的打工仔女帶來沉重負擔。因此,勞聯建議將「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增加補貼上限至500元及改成兩級制,加強資助長途乘客。在新制度下,計算補貼額的方式為每月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扣除首400元後,餘額的首800元可獲三分之一的補貼,而其後的餘額可獲二分之一的補貼。估計措施將可惠及超過9萬人,涉及每月額外開支少於1千萬元。 勞聯婦女事務主任、黃大仙區議員劉婉儀表示,本港經濟復甦較預期緩慢,普羅市民同受影響,加上交通費和住宅租金等生活開銷又持續上升,期望政府繼續「派糖」支援市民。因此,勞聯建議繼續寬減2025-26年度首季住宅物業差餉,每戶上限1,000元、寬減2024-25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3,000元,以及向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在職家庭津貼等計劃的合資格人士額外發放半個月標準金額。 劉婉儀補充指,為減輕市民供養父母的壓力,勞聯亦建議把供養每名60歲或以上父母的免稅額,由現時5萬元提升至6萬元,而供養55歲至59歲父母的免稅額則由2.5萬元提升至3萬元;以及將納稅人投購自願醫保繳付保費的稅務扣減上限由8,000元提升至10,000元,推動更多市民購買自願醫保及選用私營醫療服務,減輕公營醫療系統負擔。 勞聯青年事務主任、深水埗區議員陳麗紅指出,自從政府提出檢討「兩元乘車優惠計劃」,不少街坊長者都憂慮會取消或大幅調整計劃,日後難以應付高昂的交通費,或需減少外出遠行。她認為,「兩元乘車優惠」廣受歡迎,更成為鼓勵長者出行、參與社區活動和就業的重要推動力,不應該單純因經濟效益考慮而大幅調整計劃。就此,勞聯建議特區政府繼續保留「兩元乘車優惠計劃」,維持現有受惠對象和車費津貼水平,並優先處理「長車短搭」問題,除了向長者加強宣傳教育以外,應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議,落實在更多路線提供分段收費,以及在下車位置加裝拍卡機等優化方案。 陳麗紅又指,關注「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即於今年6月屆滿。該計劃為基層家庭提供資助,以紓緩因長期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至今已惠及逾10萬名住戶。就此,勞聯建議延續「試行計劃」兩年,而由於尚餘撥款仍有26億元,相信未必需要政府再額外撥款;此外,「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也將於今年8月屆滿,但鑑於過渡性房屋在社會有強烈需求和今明兩年有2,700個新單位落成及入伙,勞聯建議同樣將計劃延續兩年,估計總開支約5,000萬元,相信不會對政府帶來重大財政負擔。 其他具體政策倡議參閱附件或掃描以下QR Code參閱《勞聯就2025-26年財政預算案建議書》全文。 二零二五年二月六日 日

  • 【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 加強對僱員的職安健保障

    第一項質詢 (口頭答覆) 加強對僱員的職安健保障 林振昇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四月二十八日修例,調高職安健罪行的罰則,以增加相關法例的阻嚇力。然而,有意見認為,自修例至今,致命工業意外仍然頻生,相關的法例修訂或未能對進一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起積極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去年四月二十八日修例至去年年底,以及由今年一月至今,當局分別錄得多少宗致命工業意外;就該等意外,當局有否引用職安健法例下針對僱主、東主及處所佔用人的一般責任條文,循可公訴罪行程序及簡易程序提出檢控;如有,循該兩項程序提出檢控並被定罪個案的平均判罰分別為何;   (二)鑑於據悉,若勞工處認為法庭的判罰未能反映持責者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在有需要時會要求律政司就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由去年修例至今,當局有否就上述被定罪個案的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研究以立法形式推動業界採用建築安全設計,從源頭降低施工風險,以加強對前線工友的職安健保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十分重視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而勞工處一直密切監察工業意外的風險水平及變化,按風險為本原則,制訂及調整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的策略,提升職安健的水平。    就林振昇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致命工業意外是指《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所界定的工業經營內發生的死亡意外,而這些意外是因工業活動而引致的。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至二○二三年底及二○二四年一月至二○二四年五月底,勞工處分別錄得19宗及10宗致命工業意外。    《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職安健修訂法例》)於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截止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勞工處就八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修訂法例》向涉事的持責者提出共111項檢控,其中一宗個案已完成法庭聆訊。該個案涉及兩名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因違反《職安健修訂法例》的規定,包括循簡易程序下的一般責任條文而被檢控,最終被法庭分別罰款五萬元。 :   就近期發生的嚴重工業意外,勞工處在完成相關的調查工作後,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並考慮循可公訴罪行的程序,向持責者提出檢控。   (二)就答(一)的定罪個案,政府曾考慮是否就判刑提出覆核或上訴,經仔細考慮個案的所有有關情況後,認為相關判刑並不屬於原則性犯錯或明顯不足,所以最終沒有向法庭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 (三)政府一直推動工務工程項目採用「建築安全設計」,並於二○○六年制定了「建築安全設計」指南/實例,目的是推動在工程設計階段周詳地考慮建造期間以至日後維修時的施工安全。政府隨後於二○一六年更新指南/實例內容,更清晰地劃分各持份者在工程各個階段實行「建築安全設計」的職責,以及規定超過五億元的工務工程項目必須實行「建築安全設計」。在私人樓宇方面,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相關附屬規例制訂作業守則,規定新建私人樓宇設計必須設有足夠的進出途徑,讓維修人員安全地通往樓宇外部進行維修及保養工作。 為進一步推動業界在私人工程項目採用「建築安全設計」,建造業議會(議會)於二○二二年十一月發布了「建築安全設計」參考資料,就如何在設計階段加入安全元素及各方在建築時期所肩負的安全責任提供指引。議會亦為業界制定及提供相關的培訓課程及教材。議會更在二○二四年推出「建築安全設計」先導計劃,為有意實施「建築安全設計」的私人項目發展商提供建議和協助。 至於應否以立法形式規管採用「建築安全設計」,現時建造業界並未有共識。有持份者表示,建築設計受項目類別、地段情況、項目特色、時代潮流等因素影響,難以一概而論,擔憂立法規管會為設計帶來掣肘及窒礙行業發展,亦憂慮在設計過程誤墮法網而面臨刑事責任。因此,現階段我們認為更務實的策略,是繼續透過與議會及其他持份者合作,以非立法的方式推動業界更廣泛應用「建築安全設計」。 完 新聞公告: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19/P2024061900215.htm

  • 【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 改善公眾垃圾收集站的員工便利設施

    第三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改善公眾垃圾收集站的員工便利設施 林振昇議員問: 據報,不少公眾垃圾收集站(垃圾站)缺乏員工便利設施,包括未設有獨立休息室、更衣室和洗手間,貯物櫃及桌椅等家具亦不足,部分清潔工人甚至需要撿拾廢棄家具及電器到垃圾站使用。此外,不少鄉村式垃圾站更缺乏水電設備,以及短暫休息和用膳的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研究,推出計劃優化各公眾垃圾站,以及加快改善、翻新或重置部分員工便利設施欠佳的永久離街垃圾站;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職業安全健康局把中型組合屋改建成「太陽能清涼休息站」供戶外工作人員使用,政府會否考慮以此為藍本,在鄉郊和偏遠地區設立流動休息站,為前線清潔工人提供更優質的休息環境;及   (三)會否研究,就公眾垃圾站的員工便利設施制訂建築設計規範,例如根據垃圾站的建築面積及類型分級,並規定當局須按該分級提供相應的員工便利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前線清潔工人為市民提供必須的公共服務,不論是公務員或外判服務承辦商員工,政府都十分重視他們的工作及休息環境。本屆政府上任以來,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已全面檢視前線清潔工人基本需求的安排,包括飲用水、短暫休息地方、清潔工具用水及廁所設施等,並確定所有前線清潔工人都獲得所需的安排。礙於地理環境所限,部分設施位處於工作地點之外,雖然有關設施都位於10分鐘路程內,但我們留意到一些前線同事會因為方便或其他原因選擇在垃圾站內或是露天地方休息或進食。在客觀條件許可下,食環署會透過翻新或優化垃圾收集站的工程,盡可能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並提供更方便的員工設施。     就林振昇議員的問題,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現時,食環署在市區設有約170個離街垃圾收集站,即是垃圾車可駛進站內收集垃圾而不需在路旁處理的垃圾站,以及在鄉郊地區設有約900個鄉村式垃圾收集站。離街垃圾收集站有駐場清潔工人,鄉村式垃圾收集站則沒有駐場清潔工人,而是由流動清潔隊負責每天按時到站清理站內的垃圾。     目前,大部分離街垃圾收集站均已視乎實際情況提供便利員工工作、短暫休息和用膳的設施,包括休息空間、更衣室、貯物空間、洗手間、淋浴間、冷熱水飲水機、微波爐、電蒸櫃、雪櫃、電風扇、桌椅及電源插頭等。現時在163個永久離街垃圾收集站中,有147個已提供不同項目的便利設施,包括有92個設置更衣設施、116個設置貯物設施、127個設置雪櫃、111個設置食物翻熱設備及63個設置休息空間;只有16個離街垃圾收集站礙於地理環境所限未能提供上述設施。11個預計在二○二四年後陸續建成的離街垃圾收集站則除了上述所有設施外,還會設有獨立的休息室及空氣調節系統等。     食環署已聯同建築署逐步為較老舊的離街垃圾收集站進行全面翻新及優化工程,因應場地的實際情況,盡量增設員工休息室及相關設施。自二○二○年起至今,已開展38所離街垃圾站的翻新或優化工程,其中14所的工程已完成,其餘正在進行中,預計二○二四年內將開展另外11所的工程。由於個別離街垃圾收集站面積所限,或未能提供所有員工設施,食環署會以其他方法替代,例如安排清潔工人使用該署在附近場地的相關設施等。     至於鄉村式垃圾收集站,一般面積較小及沒有派駐服務員當值,而且礙於地理環境所限,不能在該些垃圾收集站內提供員工設施。食環署會盡量安排相關清潔工人使用附近的離街垃圾站或署方其他場地的設施。     另外,為進一步改善鄉郊地區清潔工人的休息環境,食環署已在今年夏季在三個分區試用太陽能清涼休息站,利用太陽能供電予休息站內設施,包括冷風機、風扇、抽氣扇等,初步評估成效理想。食環署正計劃在明年四月前於12個分區加設54個太陽能清涼休息站,並在另外15個現有鄉郊員工休息及貯存地點加設類似的太陽能供電設施,方便清潔工人使用。食環署會檢視這些太陽能清涼休息站的實際運作效果,以及收集前線員工意見,優化有關設施的設計和運作安作,以更切合前線員工的需要。食環署會按檢視結果物色更多合適地點設置便利員工休息及用膳的設施。   (三)《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為所有政府建築設計訂立規範,當中包括按照員工人數提供足夠的員工設施,例如建築設計規範訂明每名員工可享有更衣及貯物空間。所有新建的離街垃圾收集站都需要按員工數目設計有關設施來符合規範。     在建築設計規範以外,為提升清潔工人的休息環境及設施,食環署聯同相關部門在今年八月就離街垃圾收集站內員工休息室的面積完成檢討。在新標準下,一般新建或重置的離街垃圾收集站將設有至少20平方米的員工休息室,並會提供桌椅和相關設施,可同時容納10至15名員工使用。有關標準已納入食環署的「垃圾收集站標準設施」手冊內實施。     至於鄉村式垃圾收集站,食環署會繼續在附近合適地點提供員工休息設施,並於各清潔工人簽到處張貼告示,列明每個工作地段附近設有可供他們使用設施的位置,例如飲用水取水處、廁所和短暫休息的地方等,確保他們清楚知悉和盡量使用。 完 新聞公告: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11/29/P2023112900323.htm

  • 【香港仔】|推動建造業更健康發展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條例》)於本星期三獲立法會通過,當中對合約付款條款等方面作出改善,同時設立審裁機制以解決有關付款的爭議。我期望《條例》能夠推動建造業朝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條例》適用於政府、指明實體及私營機構的總承包建造工程合約(合約價值不少於500萬元),但無須入則的非住宅建造工程未獲涵蓋在《條例》保障範圍。雖然無須入則的非住宅建造工程規模較小,但如大型商場或酒樓等的翻新工程合約所涉金額也有機會超過500萬,一些中小型承建商仍有面臨款項被拖欠的風險。當局需密切留意這類工程的付款狀況,若發現仍存在不少付款糾紛,應考慮將其納入規管。 《條例》亦禁止將「先收款、後付款」等「有條件付款」條款寫進合約,同時賦權下級分判商可暫停或減慢工作。如果付款方未在限期內支付經審裁員裁定的款項,申索方就可以啟動有關暫停或減慢工作的程序,但整套程序或需時約4個月。這段時間對財力有限的中小型承建商而言是漫長的折磨,他們需勉強維持工地運作、支付工友工資等。若他們在此期間「提早爆煲」,工友亦會受害。我希望當局在審裁機制成熟後,考慮賦予審裁員酌情權──若認為答辯方行事明顯不合理,例如惡意拖延付款等,可批准申索方提前行使停工權力,以減少涉事承辦商和工友的損失。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拖數和拖糧一直以來儼如建造業「行規」,並非單靠一項條例就能徹底解決。若要根治多層分判、拖糧等陋習,政府及業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希望各方能以是次《條例》訂立為契機,重新審視業內的結構性問題,促進行業長遠健康發展。 我在此亦祝願香港在2025年欣欣向榮,各位市民事事順利。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4-12-20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869791182155026432.html?fbclid=IwY2xjawIiI2hleHRuA2FlbQIxMAABHV2e4PtkjdqNCevj9I6EftTgom-bRa9q2yPpGsrm3O303FJVtUaTNmvqOA_aem_WXZ1X5q3OFeFCYgrVQDM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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