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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勿讓積金易拖取消對沖後腿 政府須制訂後備方案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及周小松表示,據報積金易平台承辦商因軟件編製進度滯後,導致整體進度或需延遲8個月,他們對此感到極度失望。林振昇指出,由於政府目前的捆綁式安排,將取消強積金對沖及為獲豁免強積金供款的低收入僱員和自僱人士代供強積金措施,均留待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後才推出。倘積金易最終未能如期推出,勢必影響取消對沖及代供強積金的實施,政府必須及早制訂後備方案,確保在缺乏積金易平台下,仍能兌現於2025年實現取消對沖的承諾。 周小松認為,積金易初期階段構建工作已觸礁,難保日後不會再「一拖再拖」。若積金易未能如期面世,將拖慢減低強積金行政費進程,變相令市民大眾蒙受損失。積金易平台作為肩負着重要使命的公用設施,項目涉及全港廣大打工仔的退休保障,他促請政府與積金局加強監督承辦商,責成承辦商必須如期完成及交付積金易平台。周小松同時強調,取消強積金對沖必須如期於2025年之前實施,政府必須因應積金易平台延遲推出,交代後備方案。 林振昇、周小松立法會議員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 「關於兩地通關後旅遊業界員工復工待遇問題請願行動」

    香港旅遊業組織聯盟(下稱:旅業聯盟)於元旦發起請願行動,向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 GBS, JP、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周小松遞交請願信件,要求政府制定政策挽留人材,鼓勵因受新冠疫情影響並已轉行的導遊重返導遊行業。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希望政府採取更多的措施,例如設立復業基金,為旅遊從業員提供一次過的復業津貼或續牌培訓津貼。另外導遊行業的收入結構因為僱主規避雙方僱傭關係,導致導遊沒有基本保障,希望旅監局可以加強保障導遊的權益,令到旅遊業可以持續發展。在疫情後旅行社有工開,導遊有工開有糧出。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表示,疫情對近20萬旅遊業從業員,特別是導遊行業造成嚴重打擊,政府支援杯水車薪。中港兩地開關在即,促請政府把握機會,推動這群專業、敬業、知識淵博「能說好香港故事」的導遊重返行業。 為此工會提出以下兩點意見: 一, 疫情初期,政府對業界的援助是比較全面的,導遊亦在受惠行列。唯疫情後期,政府對於資方的援助是一浪接一浪,加額再加額。但對基層勞動者卻不聞不問,嚴重打擊基層對業界的信心。我們認為政府需要顧及到基層勞動者,應該撥出部份資源,重塑基層信心。因此我們希望政府或者資方可以增加對從業員的支援,建議發放復工獎勵或津貼,鼓勵從業員重投旅遊行業。 二, 過往,大部份導遊沒有最低收入保障,購物佣金為唯一收入來源,既沒保障,亦容易引起與旅客之間的爭拗。為鼓勵導遊重投旅業,及樹立香港形像,工會認為這種模式必須改變。確實,由於行業的特殊性,傳統的計薪方式難以應用於業界。過去多年,工會一直提倡設立導遊服務費(此方法於香港周邊城市乃至世界各地都相當普遍)。導遊工作收取服務費,而購物佣金或自費佣金為獎勵,這是比較健康的收入模式。 旅業聯盟希望有關當局能正視問題,在旅遊業監管局成立後,應該用行政指令定立條例,保障基層勞動者的權益。隨住香港和內地的免檢疫通關的願望逐步實現,讓旅遊業看到了一線曙光,旅遊業可以盡快回復正常,業界及從業員將努力振興旅遊業,再為香港繁榮做貢獻。 香港旅遊業組織聯盟 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 【明報】|【應對勞動力短缺 需訂全盤策略】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輸入外勞」近期成為社會熱話,我今天在《明報》 #觀點  欄目表示,有關外勞的討論,不能簡單地二分為「贊成」或「反對」輸入。而本港審批外勞上的既有機制,以及「本地勞工優先」的原則,卻因為社會環境的大幅轉變而受到衝擊。 我們並非盲目反對輸入外勞,重點在於如何調節!在保障本地工人就業質素的前提下,如何改善勞動力配置促進經濟發展、以什麼機制輸入外勞、哪些工種必須以外來勞動力補充、如何評估大量輸入外勞的潛在影響、如何防止輸入勞工由補充性變成取代性、防止本地人才技術斷層,社會需要就此等問題更理性和負責任地討論。 社會上有意見批評, #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顧會)審批申請輸入外勞的機制欠效率。對此,我指出勞顧會委員一直以短時間完成每個個案的審批工作;至於申請個案最終是否獲批及所需時間,是由勞工處決定,處方更不會就審批結果向委員解釋。勞顧會作為現有機制的好處,在於它具備清晰程序,包括輸入勞工的時限和名額,讓社會易於監察,也能因應市場狀况調節。 長期而言,我們如何確保未來有足夠、有質素的勞動人口;如何透過科技,讓各行各業升級轉型?本屆政府上任以來,雖然推出了數項特別輸入勞工計劃和人才計劃,以增加香港人力資源,惟從未就各計劃做嚴謹而全面的社會經濟評估。面對早已轉變的人口結構,我們應及早部署,讓市民看到香港社會發展的目標與前景。 原文刊於:香港《明報》 刊登日期:2023-04-14 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230414/s00012/1681404335598/%e6%9e%97%e6%8c%af%e6%98%87-%e6%87%89%e5%b0%8d%e5%8b%9e%e5%8b%95%e5%8a%9b%e7%9f%ad%e7%bc%ba-%e9%9c%80%e8%a8%82%e5%85%a8%e7%9b%a4%e7%ad%96%e7%95%a5

  • 【立法會會議】最低工資未能追上物價升幅 「一年一檢」應盡快落實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繼續 林振昇議員: 多謝主席。我發言支持郭偉强議員的議案。 當初最低工資實施時,賺取最低工資的人數比例佔全港僱員人數6.4%,但到2019年已經跌至只有0.7%,某程度上代表着最低工資機制失效。最低工資時薪雖然由2011年時的28元加到現時的37.5元, 但看看麥當勞正價魚柳包餐由 2011年大約 26元已加至現在大約 38.5元,可見最低工資水平要追上物價是頗吃力的。 香港的最低工資水平自 2019年 5月 1 日起便一直維持在時薪 37.5元,這數字是在2018年時討論的,主要是以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的資料為基礎。當中已經有數據滯後的問題,加上去年初政府決定凍結最低工資水平,直到現在才進行檢討的程序,新的最低工資水平,如果有得加的話,按慣例都要到2023年5月才實施,亦代表時薪37.5元的最低工資水平要維持至少4年,但同期 “劏房” 租金、茶餐廳 “碟頭飯” 等一樣照加價,可見問題在於數據滯 後和 “兩年一檢” 身上。 政府應該設法壓縮檢討、研究、分析及諮詢流程。香港其實可以參考英國低薪委員會的做法,在等待薪酬調查及相關經濟數據期間,先收集勞資雙方對調整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配合最終 “出爐” 的經濟數據,便能立即作出調整最低工資的判斷及分析,整個過程只需時約4個月。壓縮檢討過程、使用最新的統計數據,才能使最低工資水平貼近物價和生活水平的變化。 《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須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亦即是說沒有排除可以一年便作檢討,例如政府是否可以告訴我們,舉例通脹升到某一個水平等因素,便會即時啟動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程序,而無須等兩年呢?現行法例是可以這樣做的,但可惜政府不想作為,法例所說的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變成一定是兩年才檢討一次。我們期望政府能夠訂定一些基本標準,使它有可能即時啟動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而不是白等兩年。 現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會就最低工資提出 “建議水平”,再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拍板”,政府手握着最終的決定權。我期望政府不要 “闊佬懶理”,將所有責任通通推給委員會。以上次檢討為例,在沒有勞方委員同意凍結的情況下,政府是否可以考慮一小部分最基層員工的苦況,酌量提升最低工資水平呢? “兩年一檢” 令最低工資水平出現嚴重滯後,既缺乏靈活性亦無法緊貼通脹變化。政府又不肯利用條例賦予的權力,決定少於兩年便作檢討,工友對修改法例變成 “一年一檢” 的訴求便越來越大。這其實是有實際需要的,例如即使有一年營商環境較差,要決定凍結最低工資水平時,但可能經濟很快復蘇,我們便無須等兩年,一年之後便可以檢討,使水平更緊貼市況及顧及基層工友面對急速的物價變化,政府應積極推動“一年一檢”。 主席,我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共建深港口岸經濟帶 必須加強兩地互聯互通、互惠互補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繼續 林振昇議員: 多謝主席,先感謝嚴剛議員提出這項議案,並感謝陳月明議員委託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提供很多有用的資料給我們參考。 近年在港深融合發展的背景下,深圳積極打造口岸經濟帶,接壤香港陸路的4個市行政分區,包括鹽田、羅湖、福田及南山區,雖然各有不同產業結構,但近年正不斷優化調整,設法與香港對接。例如作為傳統市中心的福田區,深圳方的福田口岸正建設科創園區,配合香港落馬洲河套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 事實上,香港北部都會區的規劃概念,除了希望解決本地房屋問題外,亦期望成為其他大灣區城市對接的橋頭堡,特別是推動與深圳更緊密及深層次的合作。不過如果停留於大家“各有各做”的層面,恐怕未必能夠發揮到最大的協同效應。 不論是深圳的深港口岸經濟帶還是香港的北部都會區發展,港深之間必須加強互聯互通,建設兩地區域深度融合發展。所以,我認同嚴剛議員的建議,未來應該成立跨兩地高層級專責小組,共同研究深港口岸經濟帶的發展規劃事宜。其實,港深兩地政府早於 2007年就曾攜手成立了 “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小組負責研究及商討港深邊界和鄰近地區的地皮發展,而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及蓮塘/香園圍口岸建設就是由雙方商討出來的成果。將來我們可以再將這種合作模式再深化、恆常化及高規格化,共商的議題不僅是口岸區域某塊土地或某項設施的建設,還要研究如何運用好、 規劃好港深口岸資源,加強兩地產業互惠互補、技術資訊及兩地人員流動的政策。 “深港口岸經濟” 作為港深合作的重要平台,一方面協助香港產業進入國內大市場,同時也協助內地企業 “走出去”。就以物流業為例,近年不少港資企業已先行進駐深圳前海,在當地建立現代化物將會越來越多,將來兩地對物流運輸的需求應會繼續增加,因此深港必須繼續加強合作,盡力提高貨運通關效率,商討物流基建配套的問題。現時國家 “十四五 ” 規劃支持香港鞏固區內中轉樞紐港角色、提升航運中心地位,並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業,與深圳的定位有別,所以雙方將會有不少合作空間,但兩地在法規及制度及落地措施等方面要如何配合,似乎仍有不少需要商討的空間。 最後,我亦期望將來深港口岸經濟帶可以為香港人提供更多優質的就業機會。 我支持嚴剛議員的議案,以及其他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主席,我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重溫國家主席“七一講話” 新政府要「切實排解民生憂難」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 多謝代理主席。首先感謝你提出此項休會待續議案。 在香港回歸祖國 25周年之際,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時發表講 話,發人深省,同時亦凸顯出習主席和中央非常重視香港居民的生 活、關心香港的發展,支持香港,為我們注入一支強心針。 習主席今次強調“一國兩制”符合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 香港的根本利益,“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 持”。經歷2019年的風風雨雨,或許動搖了不少人對“一國兩制”的信 心,究竟我們怎樣走下去呢?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列入《基本 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之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完善 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 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 程序》。這些立法亦合乎《憲法》及《基本法》,確立“愛國者治港”, 穩定香港的局勢。我相信再加上今次習主席的講話,令我們更有信 心堅守“一國兩制”,香港必然會有更好的明天。 “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後,接着就是讓市民安居樂業。習主席期 望新政府“切實排解民生憂難”。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 得更好,包括改善房屋、教育、安老、就業等政策,要讓發展成果 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市民,讓每位市民都堅信,只要辛勤工作,就 完全能夠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有工友告訴我,他們辛苦“搵兩 餐 ”為 了 個 家 , 又 要 為 子 女讀書補習 而煩惱 , 不想他們 “輸在起跑 線”;到子女長大,又擔心他們無法養活自己,他自己又不知能否成 功輪候 安老院 宿位。他們的 境況其實 都 反映社會最切實 的 民生問 題,需要政府務實有為地解決。我們相信議會的同事都會就民生政 策積極建言,亦期望政府設立目標,實在地改善市民的生活。 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各領域發展迅速,很多內地 城市的發展都有超越香港之勢,或許令我們覺得香港還有甚麼可以 發揮,是否已經被比下去呢?習主席今次特別提到中央相信,在全 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 中,香港必將作出重大貢獻。這正正告訴我們,香港有其獨特優勢, 除了要鞏固原有的金融、航運、貿易產業之外,我們亦要把握優勢, 藉着“再工業化”及創科發展,發展多元產業,加強職業專才教育, 為香港發展注入新動力,利用自身優勢貢獻國家。勞聯亦期望新一 屆政府上任後,緊密與各界合作、加強行政立法溝通,秉持習近平 主席的“四點希望”,加速施政效能,團結一致,齊心努力,為社會 及國家作出貢獻,為香港共創更美好的明天。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就「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員議案發言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繼續 林振昇議員: 主席,我先申報,我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非執行董事。我感謝何君堯議員提出這項議案,讓我們可以討論強積金制度,強積金制度的設立就是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儲蓄,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重要部分,同時都是世界銀行倡議的5條退休保障支柱之一。 既然是打工仔一個重要的退休保障,為何坊間經常都對強積金有負面評價呢?一來行政費昂貴,二來就是何君堯議員在議案中點出強積金出現虧損的問題。強積金投資隨環球經濟、股市波幅而浮動,當經濟走下坡,一如這兩年受疫情影響、歐美國家通脹及加息困擾,市場更加波動,令強積金“見紅”,使許多打工仔都很擔心。鄧家彪議員在修正案提出很多建議以改善強積金回報,並降低強積金的行政費,我都表示支持。 但關於原議案的後半部分提到,用強積金購買醫療保險,我則有所保留,其實在10多年前,政府及積金局就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作出諮詢,社會亦有討論,及後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理由才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並進行修例的工作。積金局在 2018年 都曾經再就僱員提早領取部分強積金作首次置業的首期進行研究,當時強積金户口平均結餘只有180,000元,而去年平均都只有268,000元,但首期動輒都要近100萬元,究竟有多大幫助呢?在醫保的情況,中高收入的打工仔可以有能力自己購買醫保產品,但基層僱員因為收入低,強積金供款並不多,一年的累計僱主及僱員供款部分可能只有1萬多元,如果每年要花數千元甚至近1萬元購買醫保產品,最終退休時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亦會所剩無幾,加上我們亦未有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實在難以應付退休生活。 而且,因為強積金有部分年期虧損,我們就要容許僱員隨時動用累算權益購買醫保甚至買樓,這正正與強積金原先要作為僱員的退休保障支柱背道而馳。 或者又有人問:“新加坡都做到,為何香港不行?”新加坡中央 公積金分3個帳户,分別用作購置居所、退休保障及醫療保險,但新加坡公積金當中,僱員與僱主就入息合共供款37%,兩者又怎麼可以比較呢?如果要整體改變香港的制度,我持開放態度,但必須充分諮詢社會,達到共識。 最後,我們應該繼續降低強積金行政費,包括讓“積金易”平台盡快推出,當局預計行政費可平均降低30%。而“積金易”平台推出後10年,估計累積節省金額將高達300億港元至400億港元,期望這只是最低水平,將來節省的成本會更多,而且不單讓受託人受惠,更重要的是使打工仔都可以受惠。而在醫療方面,政府應該繼續完善自願醫保計劃、加強基層醫療服務等,改善普羅市民的醫療福利。 主席,我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政府修例上調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 促壓縮行政程序及申請時間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 主席,香港受疫情困擾兩年多,近年企業“執笠”、欠 薪等情況加劇,破欠基金成為不少工友的“救命草”,但這種保障效 果 越 來 越 差,因為 很 多特惠款項上限已經超過 20年未有調整,但 20年來,“打工仔”的整體薪金水平卻不斷提升。政府今次建議提升 破欠基金各項特惠款項上限,我表示歡迎,期望建議可以覆蓋僱員 更多權益。 今次可說是遲來的修訂,10年前破欠基金的盈餘只有約27億元, 眼見盈餘逐年增加,至今已經超過60億元,如果我們能夠提早兩年 作出修訂,提升特惠款項上限,這兩年在疫情下受影響的工友,便 可以有更好的保障。但是,我們錯過了這兩年,我們工會跟進了很 多被欠薪60,000元至70,000元的工友個案,就過往的欠薪部分,工 友無奈地只能領取最多36,000元的特惠款項。 立法會於2012年通過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把破欠基金 的保障範圍擴大至未放年假的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的薪酬。在通過 修例建議時,政府同意在實施一年後檢討有關的保障範圍。及後, 政府表示要評估終審法院於 2016年 就 一宗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計 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件的聆訊結果,以及有關判決對破欠基金的財 政可能產生的影響,再作考慮。及後亦表示須要評估取消強積金“對 沖”對基金的影響,使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的檢討一拖再拖。 勞聯一早已經指出,其實政府無須如此擔心。終審法院在2016年 裁定勞工處少付遣散費特惠款項給工人,其後破欠基金接獲700多 宗個案追討差額,但只涉及1,400多萬元,而自使用新方式計算遣散 費特惠款項後,有關開支亦未有大幅上升,可見這次司法覆核對破 欠基金的財政影響非常輕微。至於取消強積金“對沖”方面,在現時 申請破欠基金的個案中,只有約三成個案涉及遣散費申索,加上日 後政府會處理因為取消強積金 “對 沖 ”而設立的僱主專項儲蓄 户 口 計劃,如果户口的款項在僱主破產時須用作支付僱員的遣散費,破 欠基金的財政壓力便更小。 雖然我們應該按照《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調整特惠款項上限及 商業登記費,讓破欠基金可以持續運作,但我必須指出,政府曾於 2002年以信貸形式向破欠基金提供一筆為數6億9,500萬元的過渡貸 款,令基金可以繼續向工友支付特惠款項。所以,在某些特別情況 下,政府應盡最後的責任向破欠基金注資或貸款,讓合資格工友可 向基金申領特惠款項。 最後,我想指出,只提升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並不足夠,還 必須解決申請破欠基金需時長的老問題。審計署去年發表的第七十 七號報告書亦有指出問題,當局未來必須設法壓縮行政程序及申請 時 間 ; 我 非常感謝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委員就此給予寶貴意 見。我亦知道勞工處正在研究優化申請程序,我期望能夠盡快實施。 我支持這項決議案。 主席,我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 代理主席,相信大家還記得,第五波疫情最嚴峻的時候,有很多工友就因為“圍封”強檢,或被列為緊密接觸者等原因而需要在家隔離多日,被扣工資,並產生各種各樣的勞資爭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亦說過,就檢疫而未能回到工作崗位員工,雖然現時法例有地方不清晰,但不等於僱主不需要負起相關責任,那麼究竟是甚麼責任呢?卻沒有說清楚。根據紀錄,由2020年9月至2021年 6月期間,衞生署共向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人士發出超過5 000張病假證明書。但是為何今年1月底葵涌邨居民被“圍封”,性質相同,但又未能獲發病假證明書呢? 我歡迎今次當局提出修例建議。上星期許多議會同事表示要“含淚”支持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今次到我要“含淚”支持這次《僱傭條例》的修訂。因為我們過去不斷向政府爭取設立“追溯期”條文, 一併保障之前一直遵守防疫規例的“打工仔”,然而政府始終都不願意採納。正如在2003年SARS爆發時,社會已經有意見要求把SARS 定為法定職業病,但政府遲至 2005年 2月才把 SARS列作法定職業病,有關僱員如涉及緊密,並經常接觸SARS病源,便會被列入受保障的範圍內,及後因感染SARS而申請職業病補償的數字卻幾近乎零。但另一方面,如果香港不幸出現新一波疫情,《條例草案》應會為僱員提供保障,如僱員因為遵守法例第599章而缺勤,可以申領病假津貼。因此,我仍然希望《條例草案》能夠盡快通過。當有清晰的法律條文,讓勞資雙方都有法例可依,相信能有助減少爭拗。當然,大家都期望疫情緩和,隔離強檢人士逐漸減少,我們無須用到這些條文。 此外,僱員如因遵守第599章規定而缺勤,要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例如由公職人員或任何人代政府發出,顯示有關僱員的訂明資料, 或透過電訊方式取覽的電子數據資料。政府應做好配套,我不希望法例生效後,因為政府未能提供相關文件給僱員,而引起僱主和僱員之間的爭拗。 有關“正當接種疫苗要求”的條文部分,僱主考慮僱員的工作性質及有關的業務運作需要後,合乎情理地相信,該僱員一旦感染, 對其他人士也蒙受感染風險,才能作出接種要求,但如何釐定這種情況,我們在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仍然是不太清楚,我期望法例在生效後及實踐中,政府能作出更明確的指引。 今次政府願意聆聽意見,適時提出修例建議,絕對應該肯定。 我支持《條例草案》。代理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 【立法會會議】經歷了兩屆政府、十多年充份討論及持續優化 立法會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 代理主席。經歷了兩屆政府、10年充分討論及持續優 化,取消強積金“對沖”這項工程終於進入最後階段,整個過程毫不 容易,但條例修訂之後將會令數十萬“打工仔”受惠,是完善香港退 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強積金制度自 2000年實施,至今已經共超過 500億元的供款被 “對沖”,強積金作為世界銀行建議的五條退休保障支柱之一,“對 沖”可以說令這條支柱短樁,嚴重削弱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遣散 費和長期服務金設立的原意,是對被裁及解僱且年資較長的僱員提 供短期經濟補償,與強積金退休保障的目的完全不同,本質上來本 就不應該“對沖”。 上屆政府提出的取消“對沖”方案,建議把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的計算比率降低至僱員月薪的二分之一,“打工仔”不會接受犧牲原 有的僱員權益,來換取取消強積金“對沖”。 今屆政府亦接納了勞工 界意見,把《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比率維持 在僱員月薪的三分之二。 今次取消“對沖”的方案,可能不是勞資雙方的最佳方案,但也 是經溝通得來的結果。今次取消強積金“對沖”無追溯期,恐怕較年 長或即將退休的僱員不能受惠太多。僱主方面,特別是中小企,近 年經歷疫情衝擊,經營並不容易,我理解到商界,尤其中小企僱主 感到憂慮。為了協助中小企,政府多年來持續優化補貼計劃。 在2017年,取消強積金“對沖”的企業補貼計劃最開初構思補貼 額為79億元,至當年公開方案已經增加至172億元,其後2018年的方 案“加碼”至293億元。直至去年政府發表施政報告,補貼金額進一步 增至332億元,資助年期亦由12年,增加至25年,而實施的初期,僱 主對每名被裁僱員承擔額亦設有上限。可見政府亦有關顧中小企面 對的困難,期望政府多向中小企作解說,釋除商界憂慮。另一方面, 雖然這個補貼方案比較複雜,但這種按年遞減式的補貼,相信可有 助減少裁員潮出現的機會。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會推出專項儲蓄户口計劃,這項計劃 要配合“積金易”電子平台一同使用,不過,平台預計最早於2025年 才能全面運作,屆時才能真正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我促請政府, 必須要確保平台能夠如期推出,以免耽誤取消“對沖”的實施。 在一些特別情況下,有小部分僱員可能在條例實施後,所獲得 的總計權益 (遣散費/長服金連同強積金户口內僱主供款累算權益 ) 較現時可以“對沖”的制度下為差的情況,今次《條例草案》並沒有 詳細提及此情況,我期望政府履行承諾,會以行政措施方式支付有 關差額給僱員。 這項修訂得來不易,勞工界大力推動,商界亦願意溝通並釋出 善意,再加上政府的優化補助方案,我對於政府敢於擔當,予以肯 定。行政長官林太都曾形容今次方案“政府落水好深”。今次勞資、 政府及社會各界透過溝通,解決問題,期望今次能夠做一個良好示範,將來政府及社會各界應該繼續透過溝通,解決香港其他深層次 問題。 我支持《條例草案》。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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