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防止工作過勞
- honlamchunsing
-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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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本港過往不時發生工友疑因長工時致過勞而猝死的個案,然而按照《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範圍只涵蓋僱員因工作遭遇意外而傷亡,工作時猝死則不被介定為因工意外死亡,導致死者家屬往往難以索償,亦難以證明個案與工作過勞及工時長有關。我期望當局盡快研究制訂「工作過勞」定義,並將工作過勞納入僱員補償範圍。
工時太長會對健康帶來不少損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於2021年發表的研究,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的人,比每周工作35至40小時的人,患中風的風險會高35%,而死於缺血性心臟病的風險亦增加17%,可見長工時可能屬最終引致死亡的重要因素。WHO在2019年已將「過勞」(burn-out)作為「職業現象」納入《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修訂版中,並加入了詳細定義。
香港在保障長工時僱員方面遠遠落後於其他先進經濟體,其中以日本為例,當地已就「過勞死」制訂認定標準,發病死亡前一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或發病前2到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則可被視為「過勞死」,家屬可申領相關的勞工賠償。
本港不少工種面臨長工時問題,包括機場地勤、清潔及保安都是超高工時的重災區,而且不少從業者為中高齡人士,面臨猝死的風險可能亦會較高。因此,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可參考WHO的標準和其他地區的做法,就「工作過勞」作出明確的官方定義,並將其納入工傷補償範圍。此外,當局應繼續跟進為11個指定行業制訂工時指引,供僱主和僱員參考並採用,相信該指引將有助法庭審理與工作過勞相關的個案,增加工友或其家屬爭取到補償的機會。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