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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會議】支持提高法援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2月11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政府修訂《法律援助條例》,提高法律援助(法援)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包括普通計劃及輔助計劃,讓大部份有需要人士都可以申請到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務旨在確保經濟困難的人士不會因財務問題而影響他們追求公正的權利。過去有不少人申請法律援助,在各級法院提起訴訟,甚至一些基層工友為了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申請法律援助進行司法覆核。例如,在2016年,終審法院對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的計算方法作出裁決,認為勞工處的計算存在錯誤,造成申請破產欠薪的工友遭受損失。獲勝的工友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他們不認同政府對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的理解。如果沒有法律援助,這些工友不會因為幾萬元的金額而上訴至終審法院。這一成功案例不僅為日後的破產基金申請提供了保障,也幫助遭受欠薪的工友在被遣散時解決了燃眉之急。 過去,工友申請法律援助服務,主要是透過破產欠薪基金,讓僱主破產或清盤,從而領取欠薪款項。曾有幾位遭欠薪的僱員均未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資格,最終不得不自掏腰包數萬元聘請律師進行清盤,只是為了申請幾萬元的破產基金特惠款項。現在,勞工處已直接委聘律師向公司提出清盤申請,工友不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去清盤,亦無需擔心不符合財務資格,勞工處的做法值得讚揚。 目前,大部分勞資糾紛案件都能在勞資審裁處解決,並且不允許當事人由律師代表出席,因此工友亦不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然而,當勞資審裁處判工友勝訴時,如果案件被對方上訴至上級法院,情況就會發生變化,僱主可能會聘請律師。工會曾跟進過一個類似的案例,僱員一方希望申請法律援助,雖然成功獲批,但最終自付比例計算後仍需支付7至8萬元的訴訟費,僅僅為了追回近10萬元的款項,最後不得不放棄申請和追討。勞資審裁處判僱員勝訴的理由是充分的,期待未來能考慮授予法律援助署酌情權,在個別特殊案例中調整自付比例,進一步減輕在勞資審裁處勝訴工友在後續上訴中面對的法律服務開支。 最後,我注意到,十年前約有5%的民事案件因經濟審查而被拒絕,去年這一比例上升至7%。雖然因經濟審查遭拒的比例尚未大幅上升,但仍希望相關部門持續監察這一情況,關注是否會有更多申請未能通過經濟審查。如果是的話,也應進一步分析原因,以決定是否需要微調整體機制。

  • 【立法會會議】支持《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2月11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及發言,支持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執行代未能遵從《條例》的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向這些業主收回費用。消防問題不能再拖,過去已經有多宗火警事故,威脅或奪去居民的性命,包括近期的佐敦華豐大廈事件。 現有問題在於消防處在現行法律下無權進場,為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大廈代辦工程,居民面對火警威脅只能發安全指引,要求大廈盡快處理。大部分業主都想完成大廈消防工程,擔心違反消防條例會被檢控及上庭,但現時推展工程面對各種困難,譬如有部分「三無大廈」無法組成法團,因此亦無法處理工程和顧問招標合約,及向業主收工程費等。即使有法團,如果是「長者法團」和「僵屍法團」,一樣無法啟動工程,或者有業主因不想付款而故意阻礙,包括拒絕工程人員進入及表明拒絕付款,試圖拖垮工程。亦有部分法團成員擔心日後難以跟進維修工程,而在法團中萌生退意。 因此,我贊同放寬目標樓宇申請「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申領條件,連同其他現有的支援措施,期望可以全數資助業主在消防工程的開支。雖然草案建議附加費制度,但當中亦有分級制,針對年老體弱和殘疾人士所面對的困難,不會對其施加附加費。相關做法已經是很好地平衡業主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對有需要人士作出合適的財政支援。期望當局到實際執行時,對一些雙老綜援住戶,可以再酌情處理,例如攤還款項時段可否額外再延長等。 日後維修保養亦是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根據規定,消防裝置或設備必須做年檢。即使政府為「三無大廈」、「名存實亡法團」的大廈代辦工程,無法團或居民組織情況下,未必有人打理,最後又落入政府介入的循環。我建議政府可以借此機會加強宣傳,避免政府介入,增加業主代辦費用,促使大家更加願意組成法團;而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提及明年將會選定小區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容許一間管理公司大廈聯合管理多座舊樓,如果試驗計劃能夠成功,並推展到更多較多三無大廈的地區,包括深水埗和油尖旺區等,相信是未來「三無大廈」在保養和維修消防設備的出路。 據政府資料顯示,目前尚有約2000幢目標樓宇對於消防安全指示既無進展又無合理辦解,連同那些因缺乏籌組能力或面對實質困難的數百幢樓宇,未來政府將要處理很多這類工程。希望政府都能夠循序漸進提高每年能處理的工程量,提速提效盡快開展,消取消防安全隱患,讓大家都能夠安居樂業。

  • 【立法會會議】助力香港建設「國際體育盛事之都」

    2024年12月0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2月4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霍啟剛議員提出的"探討全方位機制改革,強化盛事之都角色"議案發言。 盛事活動能夠為香港帶來龐大經濟效益,例如「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為例,三日賽事吸引約10萬人次入場,其中旅客門票銷售佔總體超過4成,帶動酒店零售餐飲業的生意大增,帶來3.2億元的經濟收益。今個月在香港舉行的皇家馬德里傳奇對巴塞隆拿傳奇足球表演賽,令我想起21年前,2003年香港經歷沙士疫情後,西甲勁旅皇加馬德里訪港踢表演賽,帶動氣氛,加上剛落實自由行,不少內地旅客到香港買波衫,刺激多個前線服務行業經濟發展,讓香港走出沙士陰霾。 所以香港要建設「國際體育盛事之都」的角色,必須爭取更多的大型國際賽事落戶香港,並協助受資助的本地大型體育活動建立國際品牌力和知名度。目前,為鼓勵大型體育活動在港舉辦而設立的「M」品牌制度,會向大型體育活動提供認證和為主辦機構撥款,連同場地和推廣費等提供合共最高1,700萬元的資助。但是,對於一些世界級的大型體育盛事,舉辦成本可能是數以億元計,以「M」品牌的資助額,是否具吸引力和與鄰近地區相比有競爭力呢?對於一些評估過有可觀經濟回報,甚至可以帶來無形效益,例如提升香港國際形象及促進體育發展的體育盛事,其實政府可以考慮投入更多資源增加支援去「搶盛事」,當然都要運用好市場力量協助。 新加坡政府自2008年舉辦一級方程式新加坡大獎賽以來,每屆補貼賽事的6成開支,雖然花費不菲但帶來不少商機,過去14屆賽事共吸引逾55萬名國際旅客、額外20億新加坡元的旅遊收入、數以億計的轉播觀看人次,以及帶來很多無形效益。 我認同原議案提出,為盛事作出分層次的定義。原則上,支援應該要分層次,最高層級的盛事,例如在現有「M」品牌制度審批評分準則中,能夠取得100分滿分或近乎滿分的優質活動,就可以獲得更高資助額,但相應的申請條件和監管就會較為嚴格,以及按情況對主辦方提出作出特定的要求等。香港要建設「國際體育盛事之都」,場地亦都是非常重要,除啟德體育園外,都期望政府能夠審視康文署轄下場地設施是否能提升至能夠舉辦大型國際賽事的硬件水平,以及今年《施政報告》提出興建新游泳館和設有劍擊訓練和比賽設備體育館的建議,能夠盡快落實地點和時間表,並且盡快動工興建,為建設體育盛事之都打好基礎。

  • 【立法會會議】支持"保障平台工作者 "議員議案

    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1月28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陸頌雄議員提出的"保障平台工作者 "議案並發言。 在香港,絕大多數從事前線工作的平台工友,例如送外賣的車手、送貨司機等,都被視為自僱人士,他們一方面得不到僱員的權益保障,同時另一方面受平台公司的演算法限制,在工作上享受不到自僱人士應有的彈性,這班平台工友可以說是處於“雙失”的局面。 勞聯今年進行《數碼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問卷調查》,訪問幾百個外送平台工作者,包括一些少數族裔人士。有 10%受訪者表示工作時曾經受傷,但平台公司沒有任何補償;54%的受訪者認為平台公司為外賣員提供的團體意外保險保障是不足夠,71%的受訪者認為需清楚定義平台送遞員的性質,最多受訪者,即66%較為關心的事項是工傷保障。 特區政府推展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政策的步伐,無疑是太慢。由2021年提出探討去做調查,到現在都已經3年,到明年初才有平台工作者的主題性統計調查結果。如果政府日後就調查計劃推出一些保障措施,相信到真正落實的時候,恐怕又要一段時間。反觀新加坡就用了三、四年時間,探討到落實保持平台工作者的權益。 新加坡國會在今年9月通過了《平台人員法案》。根據新法例,“平台工作者”需符合指定條件,包括與當地平台營辦商訂立工作協議,提供送遞或出租車服務,以及在管理上受平台控制等等。有別於僱員和自僱人士,“平台工作者”是一個新的工作身份,亦可享有部分僱員的權益,例如平台營辦商需要為工友購買與僱員同等補償範圍和水平的工傷保險。平台亦要為他們繳交與僱主相同水平的公積金供款,有助加強工友的退休保障。 平台工作者未必需要所有僱員權益,他們其實希望工作保持一定的靈活性,但是有部份性質亦近似僱員,如果送外賣遇到意外,連工傷保障都沒有,亦不太公道,所以新加坡這種在僱員同自僱或僱主身份以外,另設一種新的身份,令平台工作者有工傷補償和退休保障之餘,又不需要平台公司有太大的經濟負擔,可以做到平衡和雙贏。香港已經有僱員補償條例和強積金供款制度,所以這種安排是有可操作性,只需要在法例定義上𨤳清平台工作者身份就可以。 期望政府盡快完成平台工作者調查研究報告,並定下時間表制定相關的保障措施,改善基層平台工作者的工作待遇。

  • 【立法會會議】就"制訂'人工智能+'策略"議案發言

    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0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1月21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並就黃錦輝議員提出的"制訂'人工智能+'策略"議案發言。 隨著人工智能發展,環顧一些人工智能發展較為成熟的地方,都有就發展人工智能制訂相應策略,例如新加坡在2019年公布了首份人工智能策略,提到發展願景,讓運輸物流、醫療等具社會和經濟價值的關鍵行業,於2030年或之前開發及部署具影響力的人工智能解決方案,並概括相關行業當時面對的挑戰,以及提出發展目標以及措施。另外,英國亦在2021年推出為期10年的人工智能發展策略,列出短中長期的行動措施,包括加大對人工智能相關企業的投資、完善人工智能的管治體系、培育及培訓具備運用人工智能技能的人才。 而在香港,就發展人工智能,雖然特區政府有推出不少措施,例如開始試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去處理公務員的文書工作,但目前就未見有個清晰明確的總體規劃。因此,林振昇議員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制訂一個發展策略,就人工智能發展訂立發展方向和目標,並加強協調和統籌目前相關工作,相信有助提高推動人工智能發展的成效。 另外,林振昇議員尤其關注本港在培育及培訓人才方面的工作。政府上星期公布的人力資源報告,一些新興工種的需求有所增加,包括人工智能專家、數據分析師及資訊科技專家等等。政府應推動大專院校及應用科學大學,開辦更多人工智能的課程。在技術人員培訓方面,政府應聯同與院校及業界研究,開設人工智能學徒計劃,讓有志從事與這類專業工種的畢業生,到企業接受在職培訓,而培訓期間並由政府提供一些資助。學員透過培訓,可以累積多些實戰經驗。 施政報告建議僱員再培訓局未來放寛學歷上限,服務包括具大學學位人士,中年轉業及要提升技能的高學歷人士,期望將來再培訓課程能夠涵蓋需要具體人工智能知識的課程,讓更多打工仔女裝備好自己的技能,迎接未來的職場。 而人力推算報告亦預計香港作為國際創科中心,在2028年時,欠缺18000至23000人才,部份是人工智能人才。政府經常強調透過各項人才計劃,已有十幾萬人才來港,但是仍有好多高才仍然找不到工作,所以未來我們不是追求有20萬,或者30萬高才獲批,而是如何確保來港高才可以填補創科和人工智能的高端工作崗位。 最後,人工智能發展,可能使部份基層工種數目減少,少部份工人被淘汰,所以政府應該盡量就人工智能發展、輸入外勞計劃等,對基層工人的影響減至最低,適時調整政策的推行,確保這班工友的就業受到充足保障。

  • 【立法會會議】就施政報告各項人力政策發言

    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0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1月15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施政報告議案並發言。今年《施政報告》內容覆蓋全面,主題是改革求變,接下來他會整體論述施政報告的各項人才人力政策。 今次《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中一項重要改革,就是強化領導和跨政策統籌機制,勞聯曾建議成立小組推動職業專業教育,當局設立的「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員會」,在很大程度上是實現和進一步完善有關倡議,有效培養符合新產業需求的人才。 今年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明確支持香港打造國際人才集聚高地。政府2022年推出「高才通計劃」,已有約16萬名人才與家人抵港。我們搶人才的目標,應該要優先對準這些在不同行業的頂尖人物。《施政報告》有就高才通A類作出調整,這些年收入達250萬或以上申請人的高端人才。我支持將他們的首個簽證期限由兩年延長至三年,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去規劃來港的工作。我亦認同優才計劃的改善措施,有助我們招攬人才。但現在還有好多來港高才找不到工作,有的更表示為求續簽,不惜揾一份約兩萬蚊的普通工作,先不論有否影響本地一般僱員的就業機會,這種高才低用的情況恐怕未能符合人才計劃原意。 施政報告建議高才通計劃涵蓋更多內地大學,對於部分高才人士來港後出現搵工困難的問題,坊間開始關注特別是B、C類申請者的就業情況。我認同政府公布「高才通」續簽平台及提出四大情況續簽條件,包括工作證明、防止以空殼公司續簽等,更要提防假工作證明,嚴防有人鑽空子濫用「高才通」計劃。希望勞福局能夠按季公布這些續簽數字等,適時調整和檢討計劃,確保所引入的人才是確實能夠為香港經濟和發展帶來貢獻。 在培育人才政策方面,香港繼續向「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的方向發展,打造「留學香港」品牌。早前政府放寬了非本地生限額至40%後,本地大學取錄非本地生的數字都大幅提升。但我認為除了內地學生外,收生來源應該追求更多元化。我支持透過獎學金等吸引更多特別是東盟和「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來港升學,並加強對外的宣傳工作,我相信以本港大學在科研的實力,絕對有能力建立揚威國際的教育品牌。 另外,職專教育亦是有潛力成為將來「留學香港」品牌的賣點之一。現時本港已經有兩所應用科學大學,「應用科學大學聯盟」早前已順利成立,有助提高職專教育的認受性。不過,現時最重要仍是要如何改變部分家長和學生對於職專的刻版印象。我期望應科大和其他聯盟成員,在業界和工會組織、企業和商會的支持下,共同培育出一批又一批應用型人才,而當大家發現這些畢業生不但很容易找到工作,職業前途和發展普遍都不錯時,這就是最直觀和有效的宣傳,也是吸引本地及海外生報讀的重要因素。 在培訓前線勞工方面,施政報告建議把僱員再培訓局定位由「就業為本」變成為所有勞動人口提供「技能為本」,並不再設學歷上限。再培訓局成立時的定位是協助因經濟轉型而失業的中年人士提升技能,尋找工作。從財政角度,再培訓基金現時有130多億,以每年虧蝕8至9億,當學歷放寬至大學後,更多人報讀,政府就要對再培訓局的財政有長遠的評估,確保未來基層的失業人士想進修不會受到影響。我並不反對再培訓放寬學歷,但建議先針對部份課程學科放寬,避免擴展所有類別的進修課程或會與民爭利,影響部份私營培訓課程的經營,或如果再培訓基金長遠不足夠支持,政府都應一併考慮否會開源或注資。 最後,我要肯定今年《施政報告》接納了勞聯的建議,革新性地宣布為所有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提供每年3天的育兒假。事實上,育兒假在內地及海外其他國家,如新加坡和澳洲等地早已實施,而育兒假日數也遠多於三天。政府應向公營機構推動落實育兒假,亦應鼓勵私人企業機構都試行育兒假,甚至是為有需要僱員提供彈性工作政策。在2018年,政府建議產假由10星期增至14星期,額外薪酬由政府支付,預計每年動用4.7億,但現時每年申領發還產假薪酬只有一億多,既然都還有資源,應該思考如何充分利用,以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政策,包括可研究增加產假至18星期,或為全港僱員設3天有薪育兒假,相信在資源上政府應該能夠配合。家庭友善的僱傭政策,除了係勞工權益外,亦都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吸引勞動力重投市場的措施。 最後,我期望所有人才及人力政策,能夠不影響本地人就業,又能夠吸納為香港發展的真正人才,同時提升本地勞動參與率,釋放婦女勞動力,以支持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

  • 【立法會會議】努力解決在職貧窮問題

    24年10月06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1月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江玉歡議員提出的「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排解民生憂難」議案發言。他認為,國家在扶貧的目標規劃、精準和決心,值得香港借鏡。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當中提出健全精準扶貧機制。他認為本港要為扶貧設立KPI,例如為貧窮定義設立絕對值,最基本生活開支是多少,可支配收入少過某一金額都算是貧窮。 對於在職貧窮問題,林振昇議員指現時從事低技術職位的基層工友,如果只領取最低工資(即時薪40元),每天工作8小時而每月工作26日,月薪也只有8,000多元。雖然最低工資水平將實行「一年一檢」,主要計及物價變動因素,但只確保購買力不會被通脹蠶食,最基層工友生活依舊困難。他期望日後在最低工資水平檢討方程式之中,能夠加強分享經濟成果的部分,增加GDP增長的計算比例,確保基層工友收入不會與經濟發展脫節。 另外,在職貧窮的住戶中,不少是三至四人家庭,當中只有一人工作,即使收入未必太低,但由於家庭負擔沉重,生活同樣困難。而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由於家庭中有長者或兒童,其中一名家庭成員身為照顧者而無法工作,工作養家的責任就全部落在另一位家庭成員身上。 林振昇議員建議特區政府繼續加強社區託兒服務,而僱員再培訓局和企業積極推行「先聘用,後培訓」計劃,安排具彈性工作時間的職位或兼職工作,並鼓勵社區的婦女參與,投身職場以幫補家計,紓緩貧窮情況。 林振昇議員希望特區政府在三中全會精神的引領下,繼續敢於改革扶貧政策,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 【立法會會議】就"跟進新來港人才融入香港措施"議員議案發言

    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0月24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尚海龍議員提出的"跟進新來港人才融入香港措施" 議員議案發言。 林振昇議員表示,我們的確有必要探討這兩年來港人才的情況,特別是近期社會上對內地高才人士來港就業的討論,引起一些不滿的聲音。我們不能忽視有關情況,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炒作,政府應該正面引導社會對高才通計劃的認識。 林振昇議員認同修正案提及應為來港人才提供就業配對服務,但措施應具針對性。若然高才只是不熟悉本港的求職文化和途徑,而職位空缺存在的話,其實提供職業配對服務就能解決,但如果職位供需錯配呢?早前何啟明副局長就提及有石油行業技術專才來港,但因為本地未有發展相關產業,導致其難以找到對口工作。但如果要專才放棄專業轉行或屈就擔任較低技術工作,相信亦非輸入人才政策原來所預期的。有報道指出,一些高才來港半年仍未找到合適工作,甚至願意接受月薪2、3萬的普通職位。這是否意味著我們需要重新評估計劃的成效,以及對本地僱員的就業影響呢? 如果能夠針對性聚焦引入合適的人才,就自然能夠根本性減少職業錯配的問題,避免出現「高才低用」的情況。林振昇議員建議當局深入檢視及調整輸入人才的政策方向和機制,確保引入的人才都是香港所需。例如「十四五」規劃中提到香港發展「八大中心」,包括金融、創新科技、國際航運和航空樞紐中心等,目前透過各項計劃引入的人才之中,目前到底多大程度上滿足到未來發展的需要?政府其實可以聯同有意聘請內地高才的本地企業到內地宣傳計劃,並舉辦針對8大中心行業人才的招聘會,如果面試合適,高才申請來港後,就可以直接入職相關機構,讓高才人士發揮所長,又能夠幫到企業。 我們不希望政府只是追求輸入高才的數字,如果將來有數以十萬計的高才獲批,但是好多企業仍然話請不到人才,好多高才又反映找不到工作,屈就放棄專業,政府應該極力避免這種情況出現,重回實施高才通計劃的初心。

  • 【立法會會議】建設綠色港口 保障工友職安健

    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10月23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發言。他支持修例,讓船隻可以在本港水域使用更環保的新燃料,以助本港建設綠色港口,同時保障工友的職安健。 林振昇議員指勞聯的貨櫃碼頭行業工會一直關注船隻靠岸時所釋出的廢氣對工友健康的影響,而政府亦有採取措施以改善碼頭的空氣質素。他希望條例通過後,政府及碼頭營運商定期檢測港口碼頭內的空氣情況,如果空氣質素欠佳,就要為碼頭工友提供保護裝備,保障他們的職業健康。他也認為當局應就新燃料船隻相關作業人員的訓練制定指引和規則,並讓現有船隻作業人員提升技能,將來可轉到新燃料船隻上工作。 此外,林振昇議員留意到法例仍然保留有關石油燃料的內容。他明白全面淘汰傳統燃料船隻並非一時三刻就做到,但期望當局可以持續留意國際推動船隻使用新燃料的步伐,提供政策優惠鼓勵業界使用新燃料,並加強使用新燃料的配套。

  • 【財務委員會】政府將建立相控陣天氣雷達網絡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1月10日出席財務委員會會議,關注政府申請撥款 5,500 萬元,在香港建立相控陣天氣雷達網絡,用以購置3台相控陣天氣雷達,以加強天文台監測和預報惡劣天氣的能力,他關注有關系統成效。 文件提及有關系統能夠提升香港暴雨警告系統的運作,而「我的天文台」應用程式本身已具備「兩小時定點降雨及電電報功能」和「局部地區大雨提示推送」功能。林振昇議員詢問政府,隨著新雷達的投入使用,有關功能會如何進一步優化。另外,他亦關注建立有關雷達網絡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有助優化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天氣通報機制,加強促進兩地的天氣數據交換,及時向民眾公佈兩地降雨量等天氣情況,以便利兩地民眾往來?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回覆指有關系統適合監測快速變化的惡劣天氣,譬如龍捲風等。至於粵港澳區域合作方面,目前重點工作主要是發展粵港澳智能綜合觀測,包括建立相控陣天氣雷達網絡。廣東省已經安裝了40多台,而香港方面仍有缺口,因此需要建立有關系統以發揮協同效應和促進數據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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