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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仔】|建築地盤全面禁煙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大埔宏福苑火災引起社會對消防安全的高度關注,政府早前為減低建築地盤的火警風險,提出修例將地盤列為禁煙區,並要求承建商必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煙,若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任何人士違反吸煙規定,則會被票控,定額罰款3,000元。我支持和認同修例的必要性,但期望當局可以釐清執行細節,讓業界更好地落實禁煙措施。 建築地盤作為禁煙區,必須讓工人和公眾可以清晰區分地盤範圍,以免大家誤墮法網。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地盤規例》)釋義,建築地盤是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儲存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不過,除新建地盤通常有清晰界線之外,部分開放式地盤位置與公眾位置重疊,而且範圍可能隨施工進度而持續改變。建議政府可考慮以圖示等方式,指出本港建築地盤及其範圍,並要求承建商清晰標示地盤範圍,避免市民誤入地盤範圍內吸煙。 另外,修例條文本身並無定義何謂承建商須採取的「所有合理步驟」,清楚展示禁煙告示便足夠?還是要強制所有人進入地盤前先要把吸煙產品存放
6月12日
【香港仔】|協助本地大學畢業生就業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根據「大學聯校就業資料庫」(JIJIS)數據,適合大學畢業生的全職職位空缺由2022年的約80,000個下跌至去年的約31,000個。政府指人工智能(AI)日益普及應用,對初階職位需求帶來影響,尤其是較易受自動化技術替代的行政及資訊科技/編程等相關初階職位,其空缺數量更是大幅減少。AI浪潮下,當局除了支援前線基層工友升級轉型,亦應協助大學生掌握相關技能,為投身職場作更充分的準備。 以往大部分大學畢業生因缺少工作經驗,剛投身職場時通常會透過應聘行政等相關文職工作,以了解公司甚至行業運作。然而,隨着AI發展一日千里,不少初階職位正逐步被AI取代,衝擊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國際數據資訊(IDC)的調查亦顯示,全球有超過六成受訪企業預期在未來三年會因引入AI自動化技術而減少招聘初階人員。 政府正就AI對本港勞工市場的影響進行分析,相關分析結果將納入人力推算中期更新。筆者認為,當局需重點評估AI對本地各個行業所需技能所帶來的轉變,從而有針對性地調整本地人才培訓策略,例如讓大學生在校期間修讀AI相關課程,使他們能夠掌握
5月29日
【香港仔】|改革子女免稅額制度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2026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稅額)條例草案》日前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5年《施政報告》及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減措施。相關措施包括增加子女、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多項免稅額,預計惠及數以十萬計納稅人。 增加子女免稅額相信有助減輕家庭的財政負擔,但以目前的加幅而言,相信對鼓勵生育的作用相對有限。本港今年首兩個月只有4,700多名嬰兒出生,若按這個數字推算下去,今年出生的嬰兒或許不足3萬名,有機會再錄新低。政府必須增撥資源去應對生育率低下的問題,我認為其中一個方向是改革子女免稅額制度,有條件地推出累進式子女免稅額制度,讓免稅額隨子女人數遞增,透過提供足夠誘因及長遠財政支持,進一步鼓勵有意生育的家庭多生多育。 累進式子女免稅額主要推動家庭盡量多生,配合現有的「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鼓勵未生育子女夫婦作「零的突破」的措施,兩者可以做到相輔相成。不過,「獎勵金計劃」將於今年10月底完結,能否延續暫時仍屬未知之數,而政府目前暫未對累進式子女免稅額安排「落閘」,惟相信短
5月15日
【香港仔】|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為方便原本需要照顧子女的家長外出工作,政府接納勞聯建議,於2023年推出「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讓有需要的小學生於課後留校接受託管及學習支援。託管服務由學校提供場地,由非政府機構負責營辦。截至今年2月底,全港18區共有205間小學參與計劃,提供超過10,000個服務名額。行政長官早前表示計劃成效理想,會研究進一步擴展計劃。我期待計劃擴展,除了希望能增加參與小學數目及服務名額,也希望在推行安排上能作出優化。 服務計劃目的是支援弱勢社群家庭(特別是單親家庭),方便家長外出工作賺取收入,以期改善家庭生活質素。據了解一般情況下,星期一至五每天放學後,託管服務會提供至下午6時或6時30分(若學校情況許可,服務時間可延長至7時)。我收到不少家長反映指,有時工作要加班,或者當日獲安排的工作時間是較晚才結束,下班後再急忙到學校接子女,多少有些狼狽。因此,我建議當局考慮將計劃部分名額的服務時間延長到晚上8時,可根據各區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在有需要的地區提供「加時版」服務名額,進一步便利有需要的家庭。 長遠而言,我希望政府能
4月24日
【香港仔】|法援申請人財務資格限額上調
林振昇 | 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 政務司司長根據《法律援助條例》(《法援條例》)第7(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在本周三獲立法會通過,上調法援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我歡迎相關限額上調,並期望政府日後可加入更多考慮因素以調整限額。 法援服務是本港法律制度重要基石,確保所有合資格人士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透過法律尋求公義。法援署設有普通法律援助計劃(普通計劃)和法律援助輔助計劃(輔助計劃)兩項法援計劃,兩項計劃的援助對象和範圍不同,但同樣要求申請人須通過相關經濟審查,申請人的可動用收入和資產不得超過《法援條例》規定的財務資源款額。是次決議案通過後,兩項法援計劃的財務資源款額將分別增加至452,320元和2,261,600元。 按現行機制,當局每年參考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去檢討相關財務資格限額,但我認為訴訟費用的增幅都應列為檢討限額的考慮因素。以往有工友就工傷追討賠償,而僱主上訴至其他法院,那工友需要申請法援去打官司。然而工友的收入及資產均稍微超過了經濟審查規定,未符法援申請資格,面對支付昂貴的訟費仍然有困難。因此,我建議政府考慮將訟費增幅列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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