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2月17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公務員的有薪用膳安排 (「有薪飯鐘」)表達三點關注:
1️⃣目前實施淨工作時數,即不享有「有薪飯鐘」的職系主要為技工等前線公務員,這彷彿是按照藍、白領的工作性質區分用膳時間是否有薪,屬過時且帶歧視性的安排,林振昇議員表示公務員的制度應與時並進。
2️⃣根據現行規定,若個別職系需改行「有薪飯鐘」,除了必須符合無需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以及維持服務水平的三個條件 (「三不」條件),亦需滿足「相同職系,相同服務條件」的原則。林振昇議員指出該原則為有意改善用膳時間待遇的職系施加了額外困難。以管工職系為例,該職系橫跨多個政府部門,不同部門內的管工工作性質、模式各異,但現行規定卻將其捆綁於同一標準,要求所有相關部門均符合條件才能推行「有薪飯鐘」,他對上述原則的合理性提出質疑。
3️⃣根據文件內容,丈量員職系及運輸督察職級目前正試行在每週工時維持在 45 小時的前提下,將無薪飯鐘改為有薪飯鐘,上述方案不涉及劃一或縮減總工時。林振昇議員查詢此做法能否減少局方在擴大「有薪飯鐘」適用職系時的顧慮,並有助日後達成 「不論工時長短,所有公務員均統一享有有薪飯鐘」的目標。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覆,「相同職系,相同工作時數」的原則有需要維持,指出若個別部門調整工作時數,或導致同一職系其他部門的薪酬計算方式隨之改變,對工時較長部門的人員造成不公。至於公務員用膳時間的有薪與否,則與工時計算相關,視乎個別職系能否透過科技應用或簡化程序來縮減整體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