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事務委員會】關注「北都城鄉共融基金」項目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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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昇議員於6月23日出席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提出一項意見:
林振昇議員關注獲資助項目最少營運三年的相關安排,期望審批時能更多考慮項目的可持續性因素,確保能夠長遠運作。他表示不希望有團體僅因可「幫補」機構運作而申請基金,舉例指出過往勞福局曾有基金資助社企,但很多社企僅營運三年,在政府停止資助後就結業。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答覆,若資助涉及私人物業或私人土地,政府無法使用收回政府土地的方式解決相關問題,因此規定營運年期非常重要。她續指,會根據項目的情況制定合適的年期,以三年作為一個起點,若未能滿足便有罰則或要求退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