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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會議】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發言

  • honlamchunsing
  •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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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1月14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政府議案發言。首先他要肯定政府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的跟進支援工作,及時同迅速,靈活同特事特辦,總算使受影響居民暫時能夠穩定下來。


宏福苑涉及業主人數眾多,本來就很難就在安置方案上取得一致共識。所以,林振昇議員認為安置方案要考慮三大原則,第一是尊重居民意願、第二是最終方案應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按自己居住需要和財力去選擇、最後是善用資源和公帑運用。政府現階段向災民業主詢問的安置選項,包括買斷業權、樓換樓、原區或原址重建等,其中無疑是各有利弊,但他期望當局現階段不應該過早放棄當中的個別選項,而業主都要經通盤考慮後,作出理性和務實的選擇。讓大家重返正常生活。


另外,在宏福苑大火之後,大家才發現原來成本不高的一幅棚網,都可以有如此多弄虛作假的地方,易燃扮阻燃、檢測證書也是偽造的。屋宇署早已訂立棚網標準,反映早意識到其危險性所在,是否意味著巡查視察仍有疏漏,至少無做足隨機抽樣化驗或向實驗室核實證書,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棚網只是其中一例,雖然現時已推出抽樣檢查新制度「亡羊補牢」,但當局必須就高風險物料及作業制訂檢查清單和抽查流程,將所有不合規物料和違例作業趕出建築工地。


三年前,政府將違反職業安全法例的最高罰款上調至一千萬元。當時社會普遍關注,有關修例究竟是否有足夠的阻嚇力呢。對於部分公然偷工減料、甚至使用虛假證書的承建商而言,實在難以想像他們會因此感到害怕,即使有所顧忌,這一千萬元的罰則亦是孤假虎威。相較之下,他們真正害怕的或許是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撤銷牌照,令到他們無法再承接工程。


政府必須改革跨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申訴專員公署去年調查報告就揭發過,儘管勞工處與屋宇署有違反職安健被定罪承辦商的個案轉介機制,但屋宇署一直遺漏處理。這種有溝通機制但如同虛設的情況不應再出現,樓宇大型維修工程這種相對較高風險的工程,執法部門必須加強針對性巡查,屋宇署、勞工處、消防處,甚至是房委會不能再各家自掃門前雪,例如屋宇署或房委會收到大維修工程申報,或者居民就工程涉嫌違規的投訴,應該有機制向其他執法部門通報及轉介個案。長遠政府應該設立恆常的專責跨部門工作組,以便交換情報和組織聯合巡查樓宇大維修地盤行動。


火災過後要重建的不只有被燒燬的家園,還要重新建立廣大市民對樓宇工程維修工程安全及樓宇管理制度的信心。立法會必定會全力支持和配合政府的改革,共同建設更安全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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