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取締劣質劏房 關注「簡樸房」規管制度的執行
- honlamchunsing
-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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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取代劣質劏房,政府提出訂立規管制度,要求不合標準的劏房須在指定期限內改建為合標準的「簡樸房」。我支持有關立法建議,相信未來可為相關的劏房居民提供較佳的居住環境。在2025年7月18日立法會《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林振昇議員就「簡樸房」的規管制度提出以下問題: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劏房戶的安置。目前全港有大約11萬個劏房單位,如果有不少業主因應新訂的規管制度而不再經營劏房,令相當數目(例如一半)的劏房「退場」,當局有否預留足夠房屋,以安置受影響的劏房居民。另外,當局提及若劏房所在建築物的公共部分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可拒絕該等劏房認證為「簡樸房」,他問及當局有何準則去判斷是否出現嚴重安全問題。最後,當局早前提到接獲的劏房租賃通知書(表格AR2)只有5萬多份,他理解還有近一半劏房未有獲登記相關資料,詢問當局這會否影響處理「簡樸房」的認證申請或進行相關執法。
關於安置問題,目前「簡樸房」的內部樓面面積擬訂為至少8平方米,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覆指,以8平方米的標準,預計立法後市場最終有八萬個簡樸房供應。就住劏房的公用地方,局長舉例指如有消防通道被嚴重阻塞,對生命安全上有嚴重影響,當局未必會給予該劏房認證。關於租賃通知書,局長表示已與差餉物業估價署商討,在登記「簡樸房」期間,政府會先鼓勵劏房業主登記,如該業主未提交表格AR2,他可以清楚地顯示何時去做登記和認證,估價署會寬容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