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審議《簡樸房條例草案》
- honlamchunsing
-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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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於2025年7月21日召開會議,繼續審議條例草案。林振昇議員在會上就實務守則、非牟利機構營運住房和綜合用途大廈相關事宜表達關注:
1️⃣房屋局局長將制訂實務守則,就簡樸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提供實務指引。林振昇議員關注當局會否先進行地區諮詢再制訂,並指出實務守則的修訂可能有兩種情況:若附表的最低標準有所更動,守則作出相應調整;法例實施後出現各種難以預計的情況,實務守則為了協助業界實際操作而修訂。由於守則日後或須頻密修訂,他要求當局說明整體修訂流程,確保指引與時並進。
2️⃣早年已有不少非牟利機構及社會企業,與有心業主合作推動「光房計劃」,把閒置單位以較相宜的租金租予基層市民。林振昇議員曾親身考察部分光房,有些單位未經改動,保持原本間隔,在安全和合規上基本沒有問題。亦有些單位曾作改動,與原來的間隔有所不同。他關注這類「光房」是否屬於條例草案建議的相關豁免範圍(由提供社會服務的非牟利機構出租的住宅單位)。
3️⃣現時部分綜合用途大廈中的分間單位,表面上用作經營美容美甲、補習等業務,但實際上可能長期被當作居住用途。條例草案提及,對分間單位的規管會按其特定用途和主要用途判定,並以租賃條款作參考。林振昇議員擔心有業主或租客可能會利用這種灰色地帶,在租約條款及用途登記等方面規避新例,變相走「法律罅」,例如有人名義上租單位作補習用途,但只放少量桌椅,實際長期在內居住。面對這類情況,當局會如何作出有效規管,是否有相應防範機制。
房屋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王明慧表示,實務守則「以用家為本」,數月前已著手草擬,並與相關專業團體積極溝通,目標是在今年內公布,讓業界和市民可在明年規管制度落實前,及早掌握如何達到居住環境最低標準。當局會不斷檢視落實情況,並繼續與專業團體商討。若未來修訂涉及重大原則,亦會諮詢立法會意見。至於細節性修訂,則會與專業團體協調後作出調整。
至於「光房」事宜,副秘書長指「光房」是過渡性房屋前身。總之是非牟利機構,以非牟利性質去出租的話,就屬相關豁免範圍。
有關綜合用途大廈的規管,條例草案針對的是住用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內的住用部分。若相關分間單位位於住用部分並用作居住,即使名義上作業務經營,仍會受到《簡樸房條例》規管。如用途只是作商用並無居住成分,則不屬條例規管範圍。如果將綜合用途建築物內非住用部分改作居住用途,已違反土地契約,會由其他部門執法處理,房屋局亦不會受理其簡樸房認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