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關注簡樸房安裝獨立水錶及電錶要求
- honlamchunsing
-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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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於2025年8月1日上午舉行第八次會議,跟進政府因應過去七次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作出的書面回覆,並審議由當局提交的修正案擬稿,林振昇議員在會議上提出兩點關注:
1️⃣為避免簡樸房租戶日後被濫收水電費,當局建議每個簡樸房須安裝由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以及中電或港燈其中一間公司提供的獨立電錶。林振昇議員指出,自《2024年水務設施 (修訂) 條例》通過後,水務署一直鼓勵分間單位業主為租客安裝水務署的水錶,惟反應一直不算踴躍。待《簡樸房條例》正式實施後,安裝獨立水、電錶將成為申請認證的必要條件,他問及水務署及兩間電力公司在時間和人手方面能否應付數以萬計的安裝需求。
2️⃣勞聯成員會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近年組織機電義工隊與中電合作,為獲分間單位業主同意的相關單位重鋪電線並安裝獨立電錶。據參與的義工反映,若分間單位所在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不批准在大廈公用地方安裝獨立電錶,電力公司則會安排在分間單位內的公用空間進行加裝。
然而,由於電錶必須設置於指定的高度範圍內,技術人員過去曾受限於單位的物理條件(例如樓底高度),未能物色合適的位置安裝。林振昇議員關注,日後若有同樣情況發生,而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亦禁止在公用部分進行任何形式的加裝工程,這是否意味該分間單位因無法滿足安裝獨立電錶的規定,而未能取得認證?
房屋局副秘書長 (特別職務) 王明慧回覆,局方在明年3月1日起接受簡樸房寬限期登記及認證申請,業主有4年時間就《條例草案》下的認證標準作好預備。局方與水務署和兩間電力公司一直有緊密溝通,相信他們有足夠時間和人手滿足認證制度所衍生的安裝需求。此外,如分間單位業主需要在大廈公用部分安裝獨立電錶,須事前取得所在大廈其他業主同意,並且符合公契要求。考慮到《條例草案》本身已對分間單位的樓底高度、結構荷載等訂有一定標準,相信在業主完成必要整修後,在分間單位內尋找合適位置安裝電錶並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