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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以提升安全

  • 4月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0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他主要有以下兩點關注。


新修訂建議,禁止個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違例者將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定額罰款 3 千元。此外,相關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及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按《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被罰款 40 萬元。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承建商在建築地盤的責任範圍。新修訂建議承建商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地盤全面禁煙,我認為若只張貼告示並不足夠,希望政府詳細說明何為合理步驟,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法例,建議把有關要求寫入良好作業指引;另外,新規定亦加入豁免機制,指明地盤內除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可被豁免,建築地盤內所有室內外處所皆實施禁煙。他關注若有住客走出豁免區域外,在地盤公眾地方吸煙,承建商是否需要採取措施才可免除責任,希望政府釐清。


此外,林振昇議員亦關注針對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政府是否可循職安健法例下「可公訴罪行」進行檢控。目前,若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政府可按《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起訴涉及的東主或僱員。除此之外,他關注《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是否同樣適用,可循極嚴重的「可公訴罪行」檢控,而有關罰款已提高至1000萬。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覆指,承建商有責任管理員工行為,如有路人闖入地盤範圍內,承建商亦有責任勸喻其離開,並記錄相關資料及保留證據,交由當局處理。至於會否因此引致法律責任,要看個案具體情況。而屋苑維修地盤涉及多個管理部門,將會加強與控煙酒辦事處和屋苑管理處協作。如有嚴重的結果發生,不排除引用職安健法例的可公訴罪行進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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