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就《2025年輔助醫療業 修訂 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發言
- honlamchunsing
-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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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7月1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2025年輔助醫療業 (修訂) 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發言。
是次《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對長期受慢性痛症、肌肉骨骼問題或神經損傷困擾的患者而言,無疑是一大喜訊。受限於現行法例或專業守則,病人在一般情況只能經註冊醫生、牙醫和脊醫的轉介下,才能接受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的服務,《條例草案》在確保病人安全的原則下拆牆鬆綁。如病人在過去12個月曾就其症狀接受註冊醫生或中醫的診斷,即可憑相關診斷證明尋求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毋須就單次治療多次尋求轉介,做到省錢省時。
一如《牙醫註冊條例》,是次《條例草案》同樣旨在確立輔助醫療服務在基層醫療的角色,當局除了將輔助醫療業正名為專職醫療業,亦讓將來在《基層醫療名冊》登記的兩類治療師在基層醫療署安排下,直接為社區健康中心、地區康健中心的病人治療,市民得以享有價錢相宜、且更為多元化的醫療服務。
《條例草案》採用了較寬鬆的法律框架,但凡是註冊中醫,均擁有四類專職醫療人員的轉介權,不論是在香港中醫醫院服務的中醫師,抑或是社區執業的中醫師。在實際操作上,當局於中醫醫院開院前便會頒布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師轉介事宜的臨床指引,有望短期內就可全面落實。就放射治療師及醫務化驗師的部分,則需待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及相關專職醫療人員組織,就轉介安排的專業能力要求進行討論後,方進行專業守則的修訂。由於中醫醫院將就跨專業協作事宜自行制訂臨床指引,故院內的中醫師在理論上較社區執業的中醫師較快擁有全面的轉介權限。
據職業治療師業界代表的統計,約有兩至三成的病人同時接受中醫治療,而工傷康復病人與中醫服務的關聯率更達六成或以上。對從事體力勞動工種的僱員而言,常見的工傷徵狀包括肌腱撕裂、骨折等,這些都屬於中醫骨傷科可治療的範圍。然而,中醫在進行治療前或需要病人先進行X光、磁力共振等影像學檢查,以精準診斷病人受傷的部位。由於專職醫療人員不能為中醫師轉介的病人進行檢查,中醫師只能建議病人找西醫檢查,待後者行使成像檢查的轉介權後,病人再把檢查結果交回中醫分析。同時未必好多工傷工友去中醫醫院治療,大部份都會去私家中醫診所治療,有工傷工友試過要幾個星期,這不但延誤診治時間,亦為工傷工友帶來不必要的奔波與支出。
林振昇議員不希望制度造成「同樣註冊資格,不同待遇」的問題,令公眾對中醫醫院以外中醫師的專業性產生疑惑,或者變成是次等中醫。由於中醫醫院內所累積的臨床數據與實務經驗,亦將成為日後推展至整個業界的重要基礎。他認同這是一個務實的起步做法,惟「有序推進」不應變相成為拖延。他期望醫療轉介工作小組會在《條例》實施一年內就基礎轉介安排達成共識,並於《實務指引》生效的一年內逐步開放進一步的檢測和化驗權限。他期望當局積極督導小組工作進程,確保有關《實務指引》能早日出台,讓現代診斷技術得以在中醫業界全面應用,為病人提供更多診療選擇。
最後,《條例草案》新增要求,規定專職醫療人員在續領執業證書時,須提供任職醫療機構類別等受僱或執業資料。此舉有別於現時僅依賴自願統計調查收集資料的方式,這將有助醫務衛生局更全面掌握專職醫療業人員的實際流向,為未來醫療人力推算、以及人力規劃政策制訂打下堅實基礎。林振昇議員相當認同上述修訂方向。考慮到《條例草案》增設有限度註冊,容許具備非本地執業經驗,惟其培訓資歷與本地課程並不相若的人員,於獲得指定機構聘用後在港執業,當局掌握的人力資料也能讓當局拿捏好引入的比例,在本地培訓醫療人員的就業機會與適當引入非本地醫療人員之間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