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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關注食環署執法工作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15日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討論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他關注食環署就持牌泳池的監管情況,以及處理垃圾或廢物棄置投訴的機制。 林振昇議員指以往曾有私人泳池聘用不合資格救生員的情況出現。而根據政府文件顯示,食環署2025年就全港持牌泳池共巡查了11 000 次,當中就沒有足夠合資格救生員當值的持牌泳池共發出107次口頭警告,但僅有4宗作出檢控。他認為檢控比例似乎過低,詢問局方有關檢控標準,希望局方能夠加強打擊以提高阻嚇力。此外,為加快查核當值救生員身份,他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在保障私隱前提下,研究為持牌泳池僱主設立簡便程序,以便利他們核實所聘請的救生員是否符合資格。 另外,在有關垃圾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的投訴,食環署2025年共收到5 930宗投訴,並發出32 6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林振昇議員關注當局收到投訴後的處理機制,有三無大廈的清潔工人向我反映,由於人手有限以及大廈缺乏配套,他們無法一次過收集大廈所有垃圾,因此需先將垃圾暫時擺放於公眾地方,以便繼續清理其他樓層,但卻因此被票控。他詢問當局面對這類情況,會否考慮設立酌情機制,並增設臨時垃圾存放點,以體恤前線工友的工作環境。 食環署署長吳文傑回覆指,會繼續加強巡查持牌泳池,確保有足夠合資格救生員當值,亦會因應個案性質作出檢控。關於棄置垃圾方面,前線同事在進行執法工作時會情理兼備,並會判斷該人員是進行清理垃圾的工作,還是將收集到的垃圾擺放在街上。

  • 【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促增加誘因鼓勵業主參與聯廈聯管計劃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14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討論民政、青年及婦女事務部分,他主要關注「聯廈聯管」計劃的推展情況。 民政總署已於2025年6月在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 4區推行推展有關計劃,目前有87幢大廈簽署參與意向書,當中32幢大廈已進行聯合招標 。而局方提到大部分業主年邁,欠缺誘因參加試驗計劃,而個別大廈因管理費問題最終未必會簽約。林振昇議員詢問局方會否考慮增加誘因,譬如推出早鳥優惠資助業主管理費1至2年,以吸引更多大廈參與計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回覆指,目前主要透過地區組織接觸目標大廈以鼓勵參與。局方認為資助未必是可持續做法,擔心停止資助後業主就不參與。因此,局方現時傾向協助大廈安裝鐵閘或閉路電視(CCTV),透過提升科技應用以減低管理費。

  • 【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關注《簡樸房條例》實施情況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13日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就房屋事務向房屋局局長提問,他主要關注《簡樸房條例》的實施情況,希望在過渡期間能夠妥善安置受影響的劏房住戶。 《簡樸房條例》已於今年3月1日展開,專責小組至今收到約4556個分間單位的申請。林振昇議員表示若短時間內湧現過萬宗申請,擔心劏房住戶出現「大遷徙」,難以找到合適住所,以致被迫入住環境更惡劣的工廈劏房。因此他詢問局方是否有估算情況並採取應對措施,譬如增加過渡性房屋數量或安排分批申請,以錯開高峰,令到登記程序有序、分批進行,盡量減少對劏房住戶的影響。 此外,林振昇議員亦關注目前負責落實制度的專責小組僅由 1 名首長級官員及 18 位公務員組成,需分別負責政策、行政、登記及認證、以及執法檢控等繁重工作。他詢問現有人手是否足以應付相關工作,不希望審批時間會因此拖慢,建議局方就審批時間設立時限,如超出時限,應即時增聘人手以加快認證速度。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覆指,簡樸房登記期為12個月,為鼓勵業主有序分批登記及認證,首半年提交申請者可獲豁免認證費。在過渡期間,區域服務隊會主動協助劏房住戶尋找適切住所,局方亦承諾會在善用有限人手做好相關的工作。

  • 【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關注公務員獲增薪點安排和人手問題

    在2026至27年度削減公務員編制2%安排下,至本月1日,政府已就公務員整體編制減至約18萬8千個職位。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13日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就公務員事務部分提問,他主要關注公務員獲增薪點安排和人手問題。 政府正在就相關安排進行檢討,林振昇議員關注未來的機制是針對受口頭或書面警告的公務員,還是會劃定一定比例的公務員不獲增薪,希望有關安排不會受到政府財政狀況影響。他認為,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六大因素已經充分考慮政府財政狀況,不希望表現正常的公務員不能獲「增薪點」。此外,現時公務員實際員額接近跌破17萬,他擔心若因為削減編制導致不聘請人才,會影響公共服務運作,希望政府聘請足夠的人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覆,當局正制訂更嚴謹工作評核表現制度,增薪點完全不涉及政府財政考慮。《公務員事務規例》列明,要工作表現滿意的公務員才享有增薪點,品行不令人滿意的公務員也無法享有。至於整體招聘情況,有信心填滿空缺速度會較往年快;又指縱然空缺較多,但對公務員的水準不能妥協,強調不想犧牲質素,會繼續把持有關標準。

  • 【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關注選舉開支及運用成效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13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政制及內地事務,他主要就選舉開支的運用提出關注。 林振昇議員指今屆立法會選舉開支較上屆增加三成多,總開支逾11億元,其中3億元屬員工開支。然而,去年政府已修改法例准許使用點票機,並整合選票結算表以替代人手分票。他詢問為何在引入電子點票及簡化流程後,人手開支反而有所增加?此外,今年度籌備及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預算約2.6億元,他關注為何比上屆多四成,希望政府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並切實提升運作效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施金獎回覆指,開支增加主要來自員工薪酬,當局因應科技系統提升,聘用額外科技人員支援相關工作。而今屆引入更多元及創新宣傳,包括大規模活動、研討會、啟動禮、選舉論壇,令整體開支上升;同時租用會展等場地,以及選舉事務處以市值租金搬到觀塘,導致整體開支上升。至於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方面,2.6億元是預算開支,今年底才會舉行,人工、租場地的宣傳方面可能有適當調整,當局將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 【財務委員會】關注政府柴油補貼安排

    近期中東地區戰事導致國際油價高漲,對本港以柴油為燃料的行業的經營造成衝擊。為支援相關行業應對挑戰,特區政府建議開立一筆為數18億元的款額,提供有時限的柴油補貼(為期兩個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26年4月10日召開會議,討論上述建議。 政府文件提到,根據過去銷售作本地使用柴油的水平作估算並計入相關約10%應急費用後,估算為本地銷售柴油提供兩個月每公升3元的補貼,將涉及約18億元的額外非經常開支。林振昇議員在會上關注,萬一戰事情況有變,國際油價繼續上升,到時政府就每公升柴油的補貼額是否有調整空間,如增至3.5元、4元等。同時關注政府與使用柴油的企業之間,對於油價的增幅是如何分擔。 署理財政司司長黃偉綸指,3元的水平是定實的,數字並非隨隨便便可以改動。如果因應情況真的有需要,政府會再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相關批准。

  • 【人力事務委員會】加強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政策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0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勞工處舉辦的《好僱主約章》2026(下稱《約章》2026),他建議推動更多僱主為在職單親父母及長者僱員提供彈性工作安排,以及盡快推出工時指引,協助僱員達至家庭工作平衡。 《約章》旨在鼓勵及嘉許僱主因應僱員的家庭需要提供適切支援,積極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在職單親父母及長者僱員,透過《約章》鼓勵更多僱主為這些群體安排彈性工作,例如靈活上下班時間或遙距工作等選項,同時考慮設立具體指標,以便更有效評估《約章》的成效,進一步推動僱傭友善的工作環境。此外,行業性三方小組確曾計劃就不同的行業制定工時指引,他關注有關進展,期望能盡快推出指引,從而更好平衡家庭與工作。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回覆指,認同應為這些群體提供彈性工作安排,表示《約章》已納入相關準則,希望鼓勵更多僱主參與,從而推動彈性工作安排普及化。至於工時指引方面,由於僱主及勞工團體仍就工時時數、超時工作補償的計算方法有不同看法,暫時未有達成共識,但會繼續推動相關工作。

  • 【教育事務委員會】關注政府推廣職專教育及中小學體育發展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1日在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政府推廣職業專才教育以及促進中小學體育發展提出關注。 就推廣職業專才教育方面,職訓局於 2023年在中學推出職專文憑先導計劃,高中生修畢後可同時取得文憑試證書及資歷架構第三級的職專文憑,由於計劃反應正面,職訓局決定延續推行三個學年,對此,林振昇議員建議職訓局加強與更多的學校合作以推廣計劃。而首批學生將於2025/26學年畢業,他詢問局方會否收集其就業、升學意向的數據,以更好了解他們在職專路向的發展情況。此外,他亦關注職專教育如何配合北部都會區新興產業的發展,特別是創科、物流、製造業等需要大量中層技術人才,當局會否推出相關職專課程,並納入「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確保人才供應與北都產業需求對接? 就促進中小學體育發展方面,政府將體育科納入小學校內評估,希望推動學生從小養成運動習慣,林振昇議員關注有關評核標準。雖然短期內有助引起家長同學生的重視,能讓學生的體能訓練有所增加,但他擔心會否造成補習班的出現,反而令到學生害怕做運動,適得其反,因此希望評核標準能夠更多元化,希望真正幫助學生體能水平有所提升。此外,衛生署在今年研究報告顯示,中小學生超重、電子屏幕使用時間過長、視力問題仍然普遍。他亦關注體育課如何加強鼓勵學生減少使用電子設備,增加體育活動,並配合健康教育,從而改善到中小學生肥胖同視力問題。 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回覆指,指相關畢業生在雙軌制框架下修讀課程,出路多元,會繼續留意畢業生在職專發展的路向。當局亦已在北都預留了土地,支持應科大及職專院校落戶北都,有關課程會被納入資助計劃,有助培育技術性人才。至於體育科納入呈分試,當局會就將體適能表現作為評核標準,主要強調基本能力,目的是讓學生養成運動習慣,並增加對體育運動的重視,認同會加強鼓勵中小學生應減少使用電子設備,走出戶外參與球類等活動。

  • 【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 涉及起重機械的工業意外

    第五項質詢 (口頭答覆) 涉及起重機械的工業意外 林振昇議員問: 據報本年至今已發生三宗與吊運工作有關的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包括於上月十九日在葵涌一個地盤發生的塔式起重機(俗稱天秤)倒塌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工人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及本年至今,每年政府就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擁有人,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而提出檢控個案宗數,以及當中成功定罪的宗數和平均罰款金額為何;   (二)鑑於本港在不足四年內已發生兩宗建築地盤內天秤倒塌的嚴重致命事故,政府會否全面檢視及優化巡查及監管機制,確保天秤的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規定擔任起重機械工作吊索工和訊號員的人員,必須接受專業訓練和具備認可資格;如會,詳情及推展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高度關注今年三月十九日在葵涌一個建築地盤內發生塔式起重機在操作期間突然倒塌的意外。對於意外導致起重機操作員傷重不治,政府對此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現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任何違例事項,定會依法嚴肅處理。     就林振昇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勞工處在二○二四年和二○二五年就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擁有人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而提出的檢控數目分別為388及281宗,今年截至二月檢控數目為28宗。同期的定罪傳票數目及平均罰款載於附件。 (二)政府十分重視工人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建造業是致命工業意外及每千名工人意外率最高的行業,勞工處尤其關注建造業的安全水平,以及建造業工人的職安健風險變化,並按風險為本原則,制訂及調整巡查執法、教育培訓及科技應用等相關策略,以提升成效。   在巡查執法方面,勞工處已於三月三十日(星期一)起展開全港特別巡查行動,重點巡查涉及天秤吊運作業的建築地盤。勞工處也利用科技加強前線人員的執法效率,包括使用小型無人機進行空中拍攝和錄影,遙距巡視塔式起重機的使用情況,並協助前線人員視察一般難以到達的塔式起重機高處位置,以遏止不安全吊運作業及加強對塔式起重機的結構安全監管。   此外,勞工處會持續針對使用起重機械的建築地盤,包括塔式起重機的架設、檢驗及吊運作業進行特別執法行動,亦會就涉及不安全吊運或安全表現欠佳的工地,進行全面和深入的突擊巡查。若巡查期間發現有違反職安健法例的規定,包括在工地使用不安全的機械,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就如何安全及正確使用塔式起重機已發出了《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工作守則》(《守則》),為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及操作提供實務指引,以確保在起重機上和起重機旁工作人士的安全。勞工處現正修訂上述《守則》,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加強對塔式起重機安裝、焊接工序、錨樁及基座安全的要求及檢查,同時亦要求業界須安裝視像裝置及安裝和使用塔式起重機警報系統。《守則》亦將會新增塔式起重機檢查、測試及徹底檢驗的檢查清單樣本,供相關檢驗人員參考,進一步提升塔式起重機作業的安全水平。   另一方面,勞工處正與發展局及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合作,為新研發的遙距操控天秤系統提供相關職安健法例的意見。遙控系統能讓塔式起重機操作員身處設置於地面的駕駛艙內操作天秤,並配合人工智能科技的應用偵測安全風險,從而提升吊運安全及改善塔式起重機操作員的工作環境。 (三)勞工處現行的《守則》,就安全及正確使用塔式起重機提供了實務指引,已列明有關吊索工和訊號員的要求及其職責所需的知識。   勞工處在修訂《守則》期間,會考慮加強吊索工和訊號員接受相關的安全訓練的要求,例如規定他們須持有由香港建造學院發出的建造工友安全訓練課程(銀卡課程)——索具工及訊號員的有效證明書,方可進行相關的工作。   勞工處爭取於今年內發布新修訂版的《守則》,進一步提升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水平。勞工處及後巡查有設置塔式起重機的建築地盤時,會格外留意相關的吊索工和訊號員是否已符合新《守則》的訓練及技術等要求。 完 新聞公告: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01/P2026040100371.htm

  • 【人力事務委員會】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以提升安全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0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他主要有以下兩點關注。 新修訂建議,禁止個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違例者將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定額罰款 3 千元。此外,相關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及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按《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被罰款 40 萬元。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承建商在建築地盤的責任範圍。新修訂建議承建商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地盤全面禁煙,我認為若只張貼告示並不足夠,希望政府詳細說明何為合理步驟,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法例,建議把有關要求寫入良好作業指引;另外,新規定亦加入豁免機制,指明地盤內除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可被豁免,建築地盤內所有室內外處所皆實施禁煙。他關注若有住客走出豁免區域外,在地盤公眾地方吸煙,承建商是否需要採取措施才可免除責任,希望政府釐清。 此外,林振昇議員亦關注針對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政府是否可循職安健法例下「可公訴罪行」進行檢控。目前,若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政府可按《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起訴涉及的東主或僱員。除此之外,他關注《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是否同樣適用,可循極嚴重的「可公訴罪行」檢控,而有關罰款已提高至1000萬。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覆指,承建商有責任管理員工行為,如有路人闖入地盤範圍內,承建商亦有責任勸喻其離開,並記錄相關資料及保留證據,交由當局處理。至於會否因此引致法律責任,要看個案具體情況。而屋苑維修地盤涉及多個管理部門,將會加強與控煙酒辦事處和屋苑管理處協作。如有嚴重的結果發生,不排除引用職安健法例的可公訴罪行進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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