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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關注勞工處有關勞工法例的執法工作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勞工處勞工事務行政部有關勞工法例的執法工作,他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關注。 第一,林振昇議員關注「468」連續性合約新規定下的僱員保障情況。有關規定已在今年1月18日實施,政府早前表示約有11,000名工友受惠,他指當中不乏長工時的兼職工友,以往每月工時約為100小時,在新規定下他們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僱員權益,包括有薪年假及病假等。然而,他留意到有僱主卻刻意削減其工時至68小時以下,以規避支付相關權益。針對此類情況,他詢問當局會否主動巡查,了解是否有僱主涉及《僱傭條例》下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的情況,或主動聯絡企業呼籲切勿刻意削減工時,以加強保障長工時僱員權益? 第二,林振昇議員關注建造業工友的欠薪問題。《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已於去年8月正式生效,他指有關條例旨在改善建造業長期拖延付款問題,最終目的是希望確保建造業工友能按時獲發薪金。就此,他詢問當局自條例生效以來,有否了解建造業工友的欠薪情況是否因此有所改善?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表示,針對「連續性合約」新規定的實施情況,如有僱主刻意削
5月4日


【人力事務委員會】加強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政策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0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勞工處舉辦的《好僱主約章》2026(下稱《約章》2026),他建議推動更多僱主為在職單親父母及長者僱員提供彈性工作安排,以及盡快推出工時指引,協助僱員達至家庭工作平衡。 《約章》旨在鼓勵及嘉許僱主因應僱員的家庭需要提供適切支援,積極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林振昇議員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在職單親父母及長者僱員,透過《約章》鼓勵更多僱主為這些群體安排彈性工作,例如靈活上下班時間或遙距工作等選項,同時考慮設立具體指標,以便更有效評估《約章》的成效,進一步推動僱傭友善的工作環境。此外,行業性三方小組確曾計劃就不同的行業制定工時指引,他關注有關進展,期望能盡快推出指引,從而更好平衡家庭與工作。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回覆指,認同應為這些群體提供彈性工作安排,表示《約章》已納入相關準則,希望鼓勵更多僱主參與,從而推動彈性工作安排普及化。至於工時指引方面,由於僱主及勞工團體仍就工時時數、超時工作補償的計算方法有不同看法,暫時未有達成共識,但會繼續推動相關工作。
4月2日


【人力事務委員會】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以提升安全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3月30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政府將修例推行地盤全面禁煙,他主要有以下兩點關注。 新修訂建議,禁止個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違例者將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定額罰款 3 千元。此外,相關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及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按《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被罰款 40 萬元。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承建商在建築地盤的責任範圍。新修訂建議承建商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地盤全面禁煙,我認為若只張貼告示並不足夠,希望政府詳細說明何為合理步驟,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法例,建議把有關要求寫入良好作業指引;另外,新規定亦加入豁免機制,指明地盤內除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可被豁免,建築地盤內所有室內外處所皆實施禁煙。他關注若有住客走出豁免區域外,在地盤公眾地方吸煙,承建商是否需要採取措施才可免除責任,希望政府釐清。 此外,林振昇議員亦關注針對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政府是否可循職安健法例下「可公訴罪行」進行檢控。目前,若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政府可按
4月1日


【人力事務委員會】關注政府推出各項吸引人才措施的最新發展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2月23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本屆政府推出各項吸引人才措施的最新發展,他主要關注高才通計劃和引入指定技術工種專才來港安排。 首先,林振昇議員關注高才通計劃的成效。政府自2022年底推出高才通計劃,2023年收到逾6.2萬宗申請,2024年申請宗數跌至4.1萬宗,去年進一步跌至3.15萬宗。他關注申請數目減少的原因,是否與高才未能找到與其專業匹配的工作有關,影響計劃對外地人才的吸引力。他詢問當局,會否推出更具針對性措施,譬如到合資格大學宣傳計劃並舉辦招聘會,加強本地企業與高才的工作配對,減少人力錯配情況? 此外,文件提及,引入指定技術工種專才來港的安排將會在推行一年後進行檢討,技術工種包括飛機維修技術員、護士、電工等。林振昇議員建議,屆時應一併考慮其他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情況,譬如飛機維修技術員過往已可透過輸入勞工計劃及其他人才計劃來港,而醫管局及安老院等機構已可輸入合資格非本地護士,應整體評估其人力需求。尤其是這些技術專才在港工作滿7年後可申請成為香港居民,意味相關行業的人力供應長遠或趨於穩定,希望政府從整體人力資
2月24日


【人力事務委員會】政府擬修例改革僱員再培訓局
林振昇議員於2026年2月23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關注僱員再培訓局改革及《僱員再培訓條例》的修訂建議。修例將賦權再培訓局擴大職能,由為基層勞工提供「就業為本」的培訓,提升至為整體勞動人口提供「技能為本」的培訓策略,加強本地勞動人口的競爭力。 文件提及,再培訓局將與政府探討與其他政府培訓資助計劃(例如持續進修基金)協作的可行性。林振昇議員指目前持續進修基金課程主要由自資院校提供,若再培訓局日後亦涵蓋相關課程,或會出現資源重疊的情況。因此,他希望政府釐清再培訓局的定位,與其他培訓機構作明確區分。譬如,可由自資院校主力提供較高階課程,而再培訓局則集中一般技能提升、轉業培訓及就業支援服務,確保資源運用更具效益。 此外,政府擬修例將再培訓局的服務對象擴展至輸入勞工、外來人才及外傭,並可在香港以外地方為本地勞動人口進行培訓。林振昇議員指不希望再培訓局成為外勞培訓處,亦不希望因此影響本地人才培訓資源,很多人才、外勞來港前已經有一定知識及技能,加上社署亦有提供相關的培訓課程,他關注是否有這個實際及迫切需要,需要動用有限資源作進一步支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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